(吉隆坡25日訊)律師公會主席史帝文迪魯促請政府,設立專門檢討在提呈國會通過前的所有法案或法令修訂國會委員會,以便加強整個立法程序。
他說,國內目前並無專司該職責的國會委員會,導致大馬整個立法程序缺乏咨詢,顯得“由上而下”立法且不具包容性。
“更糟糕的是,一旦一項法案提呈下議院時,給予辯論的時間通常極不足,制定過程非常倉促。”
史帝文迪魯今日發文告奉勸政府,採納首相署部長南希蘇克里早前的建議,即在任何法案或法令修訂提呈國會通過前,先帶到國會特權委員會辯論。
他舉例,2015年煽動法令(修正)法案及2015年防恐法案僅個別用了14及12句鐘進行辯論,明顯沒充足時間和機會深思熟慮、反思及嚴密辯駁,否則國會議員們不會沒發現,兩者皆違憲和無存在必要。
“如今這兩項壓迫性且言惡人權、公民自由及正義的法令,事實上為國民帶來負擔。”
他說,煽動法令不能解決社會因不忍讓、偏見和不信任造成的關係裂縫,反而應以教育、演說、理解與宣傳覺醒等方式將國民團結起來。
他舉例,當局可援引刑事法典的製造騷亂及刑事恐嚇等相關條文,提控或調查美丹花園拆十字架風波中展開抗議行動的滋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