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 梅媽申請9萬搬屋租樓費 75837 75837 2015年4月25日2015年4月25日 (香港訊)梅媽覃美金前天到高院申請一筆18萬元(約9萬令吉)的費用,以支付搬遷費及租樓按金,由于梅媽未派申請文件給破產信託人,法官陳江耀將案件押后至27日。梅媽在庭上批評法官每月只給她5萬元(約2萬5000令吉)生活費想“制死”她,法官反駁:“講話要有分寸,很多人一半都賺不到,都要養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