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撒尿,鞭全身”‧保母錄口供獲保外 女童醫藥報告未出爐

(新山26日訊)“亂撒尿,鞭全身”案;涉案的40余歲保母,昨晚被警方扣查。

努沙再也警區主任諾哈欣今日受詢時說,該名保母錄取口供后,獲警方口頭保外,警方目前援引2001年兒童法令第31(1)條文調查這案件。

在此條文下,一旦罪成,被告將面對罰款不超過2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10年,或兩者兼施。他說,受害女童的醫藥報告尚未出爐。

疑受到驚嚇,女事主劉慧春的子女昨晚和今早接連發燒,令身為母親的她心力交瘁。

劉慧春今早在新山班蘭醫院受訪時說,自女兒發生鞭打事件,她與丈夫都輪班在醫院照顧女兒,非常勞累,豈料今早兒子突發燒,她拖著疲憊身軀帶兒子到新山雙許診所看醫生后,再趕到班蘭醫院與丈夫換班。

她說,診所醫生相信兒子是因為目擊整個鞭打過程,受到驚嚇而發燒,但暫無大礙。

恢復可愛活潑個性

“女兒昨晚還是會有驚醒症狀,但現在已經開始不害怕陌生人了,恢復之前可愛活潑的個性。”

小傷者可兒(化名)看見自己弟弟到醫院探訪她時非常開心,但看見弟弟額頭貼上退熱貼時,更心痛地喊兩次:“弟弟發燒””。

記者在探訪可兒途中,可兒學校的老師也錄製影片傳給可兒欣賞,並祝她早日出院,回到學校上課。

可兒更目不轉睛盯著電話看影片,影片結束后更大眼汪汪地看著媽媽示意說,要上學,令見者開心。

決定起訴退還補償金

劉慧春說,事發當晚會選擇原諒保母,是因為當時只想把孩子送往醫院,在心急如焚下選擇不舉報,但晚上經過深思熟慮,決定起訴該名保母,以免連累下一個小孩。

“我會向州議員尋求援助,為女兒討回公道。”

她說,涉案保母的女兒于週六晚上11時許致電給她,反問女事主不是已付了補償金嗎?為何還要報警?

對此,劉慧春解釋,早前,保母家人雖已退還500令吉的保母費給她,以及支付100令吉賠償金,但她已全數退回對方,並表明“這是金錢無法解決的事情”。

另一方面,記者週日早上到保母家探訪,依舊無人應門,記者聯絡保母丈夫和女兒的手機,其女兒接聽並聽聞記者來意後,只禮貌表示“不要,謝謝”,婉拒受訪。

市场脉搏
更多
看影音热议更多
健康点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