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子曰:朝九不晚五──我的上班服

因為喜歡文字和創作,曾經在報館和雜誌社混了十多年,然后用了十個月的時間沉澱和放逐之后,決定改變軌道,選擇投身廣告圈,迄今13年,玩文字,愛創作,依然樂此不疲。

我慶幸自己是在廣告公司上班,所以每天要穿什麼也沒有太大限制,T恤牛仔褲也好,短褲拖鞋都好,我們穿得深怕別人不懂我們是廣告人的模樣,就是很不修邊幅、很藝術家、很時尚、很九唔搭八,總之,只要你有穿,也不管你穿什麼,就可以走進辦公室了。

以前在出版社工作時,我曾穿過很正式的上班服,穿長袖襯衫、打領帶、穿西裝褲、配黑皮鞋、梳咖哩卜頭,那段日子真的苦不堪言。不懂是不是我腰太短,每次打領帶都會打得過長,上廁所就要將那長長的領帶撥開。而且,我一整天綁住領帶,感覺自己像隻被鐵鏈綁住的狗,很不舒服,不自在!再加上那雙黑皮鞋,讓我走路時,覺得自己很像謝賢,一雙手很自然地插入褲袋,腳很自然地交叉站,謝賢就很chok,我覺得自己很嘔!幸好,那段悲慘時光很短暫,但卻讓我永遠記得,自己那副很嘔的狗樣。

我很佩服有些女同事,一年三百六十五日,她們天天都有新衣展示,不會重覆,紅鞋配紅色包包,綠裙配綠耳環,有時會懷疑她們是不是天未光就起床打扮。當然,也有的在初上班時,也是一臉濃妝艷抹,花枝招展,隨時都可上台當蔡依林演唱會的嘉賓模樣。可是撐不了多久,她們就會打回原形,不施脂粉,以素臉嚇人。

記得有的男同事在第一天上班時,也是行頭十足,將自己打扮成在紐約大機構上班的金融才俊模樣,穿西裝外套,手拿公事包不是說不好看,只是太好看,跟我們不修邊幅的怪咖擺在一起,就顯得格格不入,第二天上班時,他們就不再做金融才俊了,慢慢地,也被我們同化成怪咖。

我平時上班都是T恤牛仔褲,有時甚至連頭髮也沒梳,除非要出外見客、開會或出席活動,我才會穿得比較像個人樣。當然,就算我平時沒細心打扮,但我堅持走日系氣質大叔風格,也許你不認同,我也不需要你認同,我會繼續我行我素。真的,只要穿得自在,誰會在乎你的眼光?所以,我很慶幸自己是在廣告公司上班,才可以讓我如此自我地日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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