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汉洲:董总事件二三问
霹雳董联会通过改委新人代替李官仁的董总中委会职位,李官仁不肯接受,坚持要担任至会员大会才作决定,他说逼他“半路下车”是不合程序的事。
这可奇怪了,李官仁和他的夺权派(又称改革派,但不知道要改革什么)不是正竭尽全力逼叶新田和邹寿汉半路下车吗?原来逼别人半路下车就合理,惟一旦这种事降临到自己身上就完全不同?
同样双重标准事也发生在孔婉莹小姐身上,她说冻结她职务的是叶新田个人(明明是常委会议通过)决定,她不能接受,但传振荃没开什么会就叫她继续工作,那是不折不扣的个人决定,她却接受了。
较早前,傅振荃一纸通令说,凡中委欲索阅文件,必须要得到他的允许方可。孔小姐对这个个人决定奉如圣旨,遵照不误。孔小姐吁请让行政部独立工作,但她有独立的立场吗?她要叶新田尊重行政部权利,但她有尊重叶新田的权利吗?由事实表现来看,她尊重的是傅振荃的个人“立法权”。
董总章程说: 主席对外代表本会,领导本会;秘书长职务则是策划和推动会务,掌管一切文件。
分明是主席职权大过秘书长,但傅秘书长现在目无章程,自定“法律”,全不把主席、中委、常委会议瞧在眼内,算不算只手遮天?
中常委的责任是开会
因此引起我的怀疑,夺权派日前甘愿做孔小姐的保镖,他们到底是维护职员的权益,还是保护他们的朋党?他们是在维护正义,还是庇护已扶植起来的马前卒?是哪一方先把纷争延伸到行政部,企图利用行政人员去刁难对方,终引起对方反击?大家心平气和分析吧。而且他们当日分明在场却不去开会,只因讲道理讲人不过,于是企图用暴力阻止常委执行议案?
中常委的责任就是开会,故意不开会就是玩忽职守、失责,有关董联会如果不换人也是失责,还敢说什么爱护华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