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委会:安华丧失投票资格 | 中国报 China Press

选委会:安华丧失投票资格

(吉隆坡27日讯)选举委员会主席丹斯里阿都阿兹指出,因鸡奸案罪成入狱的公正党实权领袖拿督斯里安华,没有资格在5月7日举行的峇东埔国席补选中投票。



他是就安华女儿努鲁依莎促请选委会让其父亲投票,向“马来西亚局内人”如此指出。

阿都阿兹指出,尽管政府计划允许让囚犯投票,但目前联邦宪法第119(3)(a)条款是禁止囚犯投票。

该条款阐明当一个人在投票日时因神智不清被扣或服刑中,他将失去投票资格。



努鲁依莎昨天建议让安华在补选投票日投票,因为政府在2013年曾建议让囚犯执行投票权。

但内政部长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受询时则指出,此事应由选委会来决定,或许选委会可以探讨可让囚犯投票的条文,但据他所了解,囚犯是没有投票权。

另外,安华代表律师拉蒂花指出,他们将会申请检讨联邦法院判安华罪成的裁决。

她说,律师团已处理好申请工作,并可能会在本周内入禀检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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