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马六甲头条】 州政府机构食肆 下月中禁用保丽龙容器
(马六甲28日讯)甲州政府机构食肆将于下月15日起,禁用保丽龙容器,该措施将于9月全面落实使用生物所能分解的容器,届时若有饮食业者被发现未遵守,地方政府有权力不再发营业执照给业者。
绿色工艺机构总执行长拿督卡马鲁丁说,州政府于本周已发出指示给所有政府部门的食肆业者,包括在各政府大厦、地方政府属下的小贩美食中心经营饮食生意者。
他说,由于热腾腾的食物盛在保丽龙容器里,可化成毒素,因此,州政府决定禁用保丽龙容器。
要求生产可分解塑料袋
他指出,州政府给予业者4个月时间寻找供应商及购买能分解容器,因此,当措施于9月执行时,业者不能以“买不到容器”作为借口。
他还说,州政府也将于2016年起在所有购物商场,实行每天无塑料日措施,因此,该机构于上周召集所有塑料制造商对话,要求制造商改为生产可分解的塑料袋。
卡马鲁丁说,保丽龙容器及塑料袋一旦被禁止使用后,消费者及商家可使用可分解的容器或纸袋,如以木薯、玉蜀黍制造的容器及塑料袋。
他解释说,可分解塑料袋会在120天内被分解,而以甘蔗纤维制成的纸容器也可盛有汁食物,皆是环保物。
卡马鲁丁是于今早出与州内20间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参与该机构主办的“一起迈向绿化”活动后,如是指出。
该活动闭幕嘉宾是甲州教育、高教、科技、绿色科技及革新行政议员拿督末尤诺斯。出席者还包括“特殊教育区域中心”(SEAMEO SEN)主任拿汀耶丝敏、甲教育局主任拿督拉昔胡欣等。
此外,卡马鲁丁说,消费者在无塑料袋日购物时,被购物商场征收20仙以购买塑料袋,是不正确的做法。
他说,商家收取20仙后应为消费者提供非塑料袋,如环保袋、纸袋或可分解塑料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