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馬六甲頭條】 州政府機構食肆 下月中禁用保麗龍容器

(馬六甲28日訊)甲州政府機構食肆將于下月15日起,禁用保麗龍容器,該措施將于9月全面落實使用生物所能分解的容器,屆時若有飲食業者被發現未遵守,地方政府有權力不再發營業執照給業者。

綠色工藝機構總執行長拿督卡馬魯丁說,州政府于本週已發出指示給所有政府部門的食肆業者,包括在各政府大廈、地方政府屬下的小販美食中心經營飲食生意者。

他說,由于熱騰騰的食物盛在保麗龍容器裡,可化成毒素,因此,州政府決定禁用保麗龍容器。

要求生產可分解塑料袋

他指出,州政府給予業者4個月時間尋找供應商及購買能分解容器,因此,當措施于9月執行時,業者不能以“買不到容器”作為借口。

他還說,州政府也將于2016年起在所有購物商場,實行每天無塑料日措施,因此,該機構于上週召集所有塑料製造商對話,要求製造商改為生產可分解的塑料袋。

卡馬魯丁說,保麗龍容器及塑料袋一旦被禁止使用后,消費者及商家可使用可分解的容器或紙袋,如以木薯、玉蜀黍製造的容器及塑料袋。

他解釋說,可分解塑料袋會在120天內被分解,而以甘蔗纖維製成的紙容器也可盛有汁食物,皆是環保物。

卡馬魯丁是于今早出與州內20間特殊教育學校學生參與該機構主辦的“一起邁向綠化”活動后,如是指出。

該活動閉幕嘉賓是甲州教育、高教、科技、綠色科技及革新行政議員拿督末尤諾斯。出席者還包括“特殊教育區域中心”(SEAMEO SEN)主任拿汀耶絲敏、甲教育局主任拿督拉昔胡欣等。

此外,卡馬魯丁說,消費者在無塑料袋日購物時,被購物商場徵收20仙以購買塑料袋,是不正確的做法。

他說,商家收取20仙后應為消費者提供非塑料袋,如環保袋、紙袋或可分解塑料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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