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委會:呈法案前 先交國會特委會辯論

(吉隆坡29日訊)大馬人權委員會贊同首相署部長南希蘇克里日前建議,所有欲修改和增加法案,在提呈國會前,可帶到法律改革委員會或國會特權委員會辯論,這將使國會更有效率。

大馬人權委員會主席丹斯里哈斯米今日發文告表明非常贊同該項建議,而且是有必要,更希望能夠盡快落實。

他指出,這也與該會於2011年建議國會成立人權委員會一樣,以鞏固民主和人權,而成立法律改革委員會或國會特權委員會用意,即讓修改法律前,通過辯論以取得更多建議,甚至符合基本人權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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