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媽申請加生活費被拒

(香港訊)梅媽早前不服每月5萬元(約2萬5000令吉)生活費提出上訴,前天法官最終判她的生活費不變,當中2萬元(約1萬令吉)用作支付新屋租金,梅媽聞言后反對,又向法官要求每月“扣10萬(約5萬令吉)給我”再遭拒。梅媽不滿意裁決離開法庭時狂罵:“3萬塊生活費能做什么?我現在吃豬餿,要去買便宜菜,吃便宜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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