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局:充值卡维持原价 通讯委会: 收6%GST | 中国报 China Press

关税局:充值卡维持原价 通讯委会: 收6%GST

(吉隆坡29日讯)关税局今日宣布,电讯公司从5月1日起,维持预付电话充值卡原价;但另一边厢,大马通讯与多媒体委员会(MCMC)却澄清,预付电话充值卡将维持额外征收消费税,引发双重
说法。



MCMC主席拿督斯里哈林沙菲益在下午随即反驳关税局,指在民调结果未出炉前,面值10令吉的充值卡,额外征收消费税,消费者仍需缴付10令吉60仙。

关税局总监拿督斯里卡查里较早前宣布,所有电讯公司从5月1日起,须采取4月1日前销售与服务税的相同含税制度(tax inclusive),维持预付电话充值卡原价;意味着消费者只需按充值卡面额付费,当中已包含消费税。

“在4月1日消费税实施前,预付电话充值卡原本已含销售与服务税(SST),关税局昨日(28日)再度发函电讯公司,指示他们在2天后,维持充值卡原价收费。”



减轻年轻人负担

换句话说,面值10令吉的充值卡,消费者只需以10令吉购买。这当中已包含57仙的消费税;关税局将向电讯公司预先征收消费税。

卡查里强调,这项规定是为了协助年轻人减轻负担,尤其是擅于使用科技的消费者。

卡查里今午在记者会上解释,预付电话充值卡只是拥有与售价相等面值的金钱券,顾客购买时没获得电讯公司任何服务,直至在手机激活加额后,才会征收消费税。

询及电讯公司业者对这项指令的反应,卡查里没正面回应,只说这项指令发出后,电讯公司就必须在5月1日起遵守。

他也说,无论是充值卡新货或存货,一律不可豁免这项含税制度。

出席记者会者尚包括关税局消费税组主任拿督苏柏马廉,以及槟州关税局主任拿督祖基菲。

原价出售困难重重

根据“马新社”报导说,充值卡以原价出售将面对很多困难,因为重新配置系统相当复杂,不只是服务供应者(电讯公司),还涉及许多第三者单位,包括银行、电子付款服务、超市、油站,以及销售商等近3万个单位。

此举将造成服务供应者和第三者代理重大影响,此外,充值卡新货也需急产,并分派至全国各地。

MCMC:应等民调出炉才决定

MCMC主席拿督斯里哈林沙菲益说,关税局的决定时机过早,并呼吁后者在做任何决定前,应待民调结果出炉,及考量此决定带来的技术和财务影响。

“早在4月3日时,我们已要求电讯公司针对此事进行民调,即消费者比较倾向哪种收费,即面值10令吉的充值卡收取10令吉60仙(10令吉+6%消费税),或收取10令吉(9令吉43仙+6%消费税)。”

下周公布民调

他说,有关民调已接近完成,结果将在下周公布。

根据“马新社”报导,哈林沙菲益说,有人混淆充值卡是否在5月1日回到原价,但若要采取4月1日前销售与服务税的相同含税制度,维持原价,业者几乎不可能在这两天内落实。

“各造早前已达致共识,待民调结果出炉后,才做任何决定。”

另一方面,记者在较早前的记者会,追问卡查里,这是否意味着,10令吉充值卡将享有10令吉服务,抑或只有9令吉43仙电讯服务?卡查里仅抛下一句:“这交由电讯公司决定”。

他说,若消费者发现购买预付电话充值卡时仍需额外缴付消费税,则需向当局提供证据举报。

各电讯公司
未宣布详情

报导:薛淑敏

(吉隆坡29日讯)距离政府宣布预付电话充值卡须卖回未落实消费税的售价,只剩倒数2天,但国内各大电讯公司似乎还未做好准备,迟迟未宣布有关详情。

据本报今日向各大电讯公司客服人员,查询5月1日后充值卡的售价和额外通话时间和短讯详情时,他们皆称,尚未接获最新通知。

某电讯公司客服人员指出,他们还未接到详情,所以无法回答相关问题。

另一名客服人员则说,目前仅知道10令吉充值卡,售价10令吉60仙,不知道充值卡在5月1日后,售价是10令吉。

另外,电话业者也尚未收到有关详情,他们强调目前充值卡是根据政府首方案的售价,即以10令吉充值卡为例,目前售价是10令吉60仙,并没有收到更改通知。

集合国内各大电讯公司的大马通讯及多媒体论坛(CFM)官网也没有发布任何有关消息,本报记者致电向该论坛客服人员查询时,她也表示不知情。

10月起须用销售终端系统

卡查里说,10月1日开始,关税局规定五金店、餐馆、咖啡店、迷你市场、杂货店、书局、诊所和娱乐场所(像是按摩店和卡拉OK场所等),必须使用销售终端系统(Point of sales)或收银机。

“这并非为难商家,而是方便他们的经商作业,试想若有很多人排队付钱时,购买了逾20样产品,商家需为每个产品逐一手写是否征税;反之销售终端系统可协助方便经营生意,商家是时候改变。”

他说,这也方便商家在呈交月结单(Penyata Cukai)时的作业。

此外,卡查里说,4月1日前印制的不符合消费税需求的税务发票(tax invoice),只可以使用至9月30日或存货用完为止,视何者为先。

“这些税务发票也必须符合条件,即盖上‘税务发票’字眼的印章、消费税注册号码和消费税率,并包含2014年消费税法令第22条文阐明的元素,即消费税号码、公司名字和发票号码。”

他说,10月1日起,商家都必须推出电脑印制或预印发票,以符合消费税程序。

官员扮顾客查商家

卡查里说,关税局自5月1日起,将委任多名官员伪装成“神秘顾客”,走访民间巡视并调查商家是否遵守消费税制度。

他说,这项新措施旨在提高商家遵守消费税法律,并鉴定有可能违规的商家。

“我们仍接获很多消费者投诉不良商家随意征收消费税,或没登记即征收消费税等问题,因此除了4月1日起执行的取缔活动,如今我们会委派‘神秘顾客’调查经商过程,并假装购物,以掌握证据提控违规商家。”

他指出,此举旨在提高民众信心,确保他们不会受骗或遭商家欺压。

询及关税局将委派多少名“间谍”,卡查里以“神秘顾客就应保持神秘”为由,拒绝透露。

另外,他指出,关税局在完成调查后,遵循总检察署决定,将于周四(30日)将2宗违反消费税法令的案件,提控到莎阿南法庭;这也是第一宗消费税违规被控的案件。

新闻背景
收还是不收?市场混乱

消费税落实初期,预付电话充值卡因为电讯公司拒绝吸纳6%消费税,引起市场混乱。

财政部副部长阿末马斯兰于本月2日宣布,政府和电讯公司达成协议,批准预付电话充值卡征收6%消费税3个月的同时,也让用户享有更高价值的通话时间及短讯。

以10令吉的充值卡为例,用户需支付10令吉60仙(10令吉是充值金额,另60仙是消费税),但电讯公司将赠送5分钟通话时间和5则讯息补偿。

但阿末马斯兰于隔日(3日)再次宣布,由于该方案受到强烈反对,充值卡将在下月调回消费税前的收费。

同样以10令吉充值卡为例,用户支付10令吉(9令吉43仙是充值金额,另57仙是消费税),但电讯公司将提供额外通话时间和讯息,让用户继续享有价值10令吉的充值金额。

由于政府和电讯公司对充值卡的指示混乱,造成业者屡次被顾客投诉和官员警告,手机业者人人喊苦,甚至罢卖,不想为了区区3%利润,受顾客责骂和接罚单。

公众投诉或咨询消费税事宜管道

1)上午8时至下午5时亲临关税局
2)关税局消费税热线(03-88822111)或免付费热线(1300-88-8500)
3)贸消部消费税热线(03-88826245/03-88826088)或免付费热线1800-88-6800)
4)浏览关税局官网(gst.customs.gov.my),以电邮方式投诉
5)电邮贸消部([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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