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母愿领养.索讨报生纸 被遗弃女童寻生母
(怡保30日讯)5岁锡克裔女童出世仅2周,生母便将她交给女屋主照顾,逾1年后她竟不辞而别,女屋主过去5年将她视如己出,更替她取了华人名字,如今也希望正式领养,促请她生母现身交出报生纸等文件。
华泰混血的女屋主丘康敏(35岁)说,女童郭嘉惠是于2010年3月出生,当年其生母在怀孕时,透过友人介绍,到其居住的万里望哥隆邦组屋向她租房。
她说,在2周后,当时年约20至30岁之间的锡克裔妇女,就抱着刚出生不及2周的女婴与其同住,也因知道她是保母,逐将女婴交由她照顾,每个月按时缴租金及保母费(600令吉)。
丘康敏今早在其丈夫郭炬周陪同下,带同郭嘉惠在行动党巴占州议员张志坚的服务中心召开记者会时,这么指出。出席者尚张志坚的助理李国财。
曾多次迁居
丘氏指出,她和丈夫郭炬周(59岁,建筑业者)也育有1对子女,她已就女童被生母遗弃一事向警方报案,她对女童的亲母背景和姓名不甚了解,大概知道她任职倒酒女郎而已。
“对方于2011年5月就无故离去,遗下女童及简单衣物,我与丈夫唯有抚养女童,期间曾多次迁居,最后才定居巴占组屋,辗转间也遗失其生母的联络资料。”
郭炬周也希望收养女童,并为女童取名郭嘉惠。
张志坚较后呼吁生母现身交待一切及交出报生纸,让他协助女童办理报读巴占华小手续。
为领养保母注册结婚
爱女心切的丘康敏,为了顺利领养女童及让她有完整的家庭生活,并在张志坚作证婚人之下正式与男友注册结婚。
丘康敏说,她与丈夫在数天前补办结婚注册,主要是在领养时能符合福利局的条件,让被领养者有完整的家。
“女童已受启蒙教育达2年,2016年就正式入学,原本报读巴占华小一年级,因没有报生纸,而无法办理入学手续。”
她希望通过报章联络女童生母,而她一直以来视女童如己出,本身所生的一对子女,也视其为亲妹,所以希望可向福利局申办领养手续,让女童有自己的家。
1:取得双方家长同意,直接到福利局申请,领养家庭需通过3个月观察期后,由高庭或地庭批准发出全新报生纸。
2:若婴儿双亲或任何一方失踪,申请者必须登报至少一天,要求失踪者见报后现身解决问题,一旦逾期,其中一方可直接代表失踪者同意进行这项领养手续,领养家庭通过3个月观众期后,由高庭或地庭批准全新报生纸。
3:若孩子的双亲其中一方是外籍人士,则需证明孩子出生在大马领土,领养家庭可向福利局申请,待3个月观察期后,由高庭或地庭批准全新报生纸,但孩子名字下方一栏将注明“非国民”字眼,双方家长较后须到国民登记局为孩子申请公民权。
4:若孩子双亲在没有结婚而诞下孩子,若双方家长同意,可直至福利局申请,3个月观察后,由高庭或地庭批准全报生纸,但报生纸最下方将注明:“Permohanan Sek 13”(依第13条文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