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派緊急會議議決 否定葉新田4非法會議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改革派緊急會議議決 否定葉新田4非法會議

(加影30日訊)由改革派召開的第29屆中央委員會緊急會議,議決否定主席葉新田之前召開的4次非法中委會議和常委會議,及非法會議上所作出的議決,包括解僱首席執行長孔婉瑩。



董總副主席陳國輝指出,今日所召開的緊急會議,依據社團註冊局的名單,共有17位中委出席,是合法的中委會議,因為達到章程所規定的法定人數。

“會議最重要是通過,否決主席葉新田在抵觸董總章程下,分別在3月28日召開的非法中委會議、4月9日的非法中委會議、4月21日的非法常委會議和4月28日的非法中委會議。”

他今日主持會議后,對媒體指出,上述由葉新田召開的會議是不合法會議,因為后者沒依據合法委員來開會。



“我們在社團註冊局拿到(董總中委)名單,依據名單內的中委召開會議,所以今天是合法會議。”

陳國輝說,他是在17位中委聯名要求下,召開此緊急會議。

他指出,葉新田所召開的非法會議,沒遵循董總章程及抵觸高庭的庭令。

另外,針對葉新田發文告指今日會議不夠14天通知,陳國輝說,因為是緊急會議,所以無需14天通知。

吳茂明周惠卿合法中委

“我們在去年9月7日召開會議后,已經7個月沒召開會議,若以5月7日為計算,接近8個月沒開會;根據章程6.3.1,我們每年要開至少3次會議,等于每4個月要開一次會議。”

他強調,中委吳茂明和周惠卿的名字仍在社團註冊局名單內,所以他們是合法中委。

陳國輝也宣布,會議議決成立行政管理小組、保安與安全小組和會務調查小組,來跟進和處理董總風波所產生的問題。

將致函孔婉瑩要求續工作

陳國輝指出,改革派18位中委將致函孔婉瑩,要求后者繼續工作,不需理會不合法的會議指示。

他週四唸出有關信函內容說,基于葉新田所召開的會議沒有遵循董總章程,並抵觸高庭法官的諭令,因此上述會議所作的任何議決,包括開除孔婉瑩的決定,皆屬違法及無效。

“依據2015年4月30日第29屆中央委員會緊急會議議決,行政部不需理會不合法會議的指令,應按照原本的運作模式進行各項工作。”

另外,董總秘書長傅振荃強調,孔婉瑩是中委會議選出來的董總首席執行長。

設3小組處理紛爭

周四下午召開的中委員緊急會議決定成立3個小組,跟進與處理董總風波所產生的問題。這3個小組是行政管理小組、保安與安全小組以及會務調查小組。

董總副主席拿督陳國輝指出,最近很多與董總無相關的人士在董總大廈“呱呱叫”,制造不良氣氛,因此周四下午的緊急會議決定,成立3個小組來處理近來各項紛爭。

他說,會務調查組主要是避免不明人士進入董總電腦室。

他指出,會議上也決定致函首席執行長孔婉瑩,要求孔婉瑩繼續擔任首席執行長,繼續執行行政工作。

行政管理小組第一次會議議決

1.否定2015年4月18日葉新田召開的非法會議,所通過對非法開除首席執行長孔婉瑩的無理決定。

2.議決所有行政部的人事變動、聘任、凍結及辭退必須經由小組討論后,呈交中委會及常委會討論及接納后,方為生效。

保安與安全小組第一次會議議決

1.為防止行政部再次受到4月21日和28日,許多不明人士侵入辦公室,干擾行政部的正常作業和人身安全,會議一致決定,由秘書長繼續自費聘請保安駐守行政部,保護職員不受干擾。

2.否定葉新田于4月38日的非法中委會,所作出由主席聘請保安駐守行政部的不合法決定。

出席緊急會議17名中委

許海明、劉利民、拿督陳國輝
傅振荃、林國才、莊其川、莊俊隆
鍾偉賢、楊應俊、黃國鴻、吳茂明
陳大錦、李添霖、周惠卿、劉天亮、李官仁、黃劍鋒

改革派召開第29屆董總中央委員會
緊急會議,決定成立3小組成員

1.行政管理小組
召集人: 傅振荃
成員 :許海明、林國才、莊俊隆
鍾偉賢

2.保安與安全小組
召集人:楊應俊
成員 :黃劍鋒、李添霖、吳茂明
莊其川

3.會務調查小組
召集人:拿督陳國輝
成員 :陳大錦、劉利民、李官仁
許海明、楊應俊、傅振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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