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首宗官非 发票不合格餐馆被控 | 中国报 China Press

消费税首宗官非 发票不合格餐馆被控

(莎阿南30日讯)消费税实施满一个月,雪州莎阿南一家餐馆,因发出不合格的税务发票而被控上地庭,成为全国首宗因违反消费税法令而被控的案件。



这家餐馆是Hameeds Corner,由其38岁的业主拉惹布聂斯(38岁)代表出庭。控状指该家餐馆在5天内,发出2000张不合格的税务发票,因此面对5项控状,业主皆否认有罪。

这家餐馆坐落莎阿南16区的Suria Avenue公寓、第3-1-1单位的Hameeds Corner。

控状指出,该餐馆于2015年4月7日至4月11日期间,凌晨12时至晚上11时59分左右,在上述地点,发出约2000张不符合2014年消费税法令第22条文,所规定的税务发票,因而牴触2014年消费税法令第33(2)(b)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的第96条文下被定罪。



一旦罪成,可被罚款最高3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年,或两者兼施。

10万保外

较早前,主控官拿督拉惹罗兹拉副检察司向法官阿末阿兹哈里建议,让接传票者(OKS)以10万令吉保释外出,但接传票者的代表律师库林安德鲁反对。

库林安德鲁说,这只是一宗传票案件,因此根本无需设下保释金。

他说,如果接传票者缺庭,才需发出逮捕令给后者,所以无需再要求缴交保释金。

“我的当事人早前已缴付1万5000令吉的保释金给关税局,因此,我希望这笔款项可被视为保释金。”

不过,拉惹罗兹拉驳斥,指关税局和法庭的保释金是各别事项,不能混为一谈。

法官最终允许接传票的拉惹布聂丝,以1万50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释外出,并择定5月25日过堂。

此案另一名主控官,是哈里尔哈伦副检察司。

收银机带上庭

拉惹布聂丝周四(30日)在家人及律师陪同下,准时抵达法庭代为面控。

她在庭内表现淡定,并不时与家人交谈;面对媒体时,她也没有闪躲,大方让摄影记者拍照。

待案件结束后,她坐在犯人栏前的一张椅子上,耐心聆听律师讲解案件过程。

此外,数名关税局官员一早也抵达莎阿南法庭,将涉案证物,包括一台收银机带到法庭,以证明有关餐馆发出不合规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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