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稅首宗官非 發票不合格餐館被控

(莎阿南30日訊)消費稅實施滿一個月,雪州莎阿南一家餐館,因發出不合格的稅務發票而被控上地庭,成為全國首宗因違反消費稅法令而被控的案件。

這家餐館是Hameeds Corner,由其38歲的業主拉惹布聶斯(38歲)代表出庭。控狀指該家餐館在5天內,發出2000張不合格的稅務發票,因此面對5項控狀,業主皆否認有罪。

這家餐館坐落莎阿南16區的Suria Avenue公寓、第3-1-1單位的Hameeds Corner。

控狀指出,該餐館于2015年4月7日至4月11日期間,凌晨12時至晚上11時59分左右,在上述地點,發出約2000張不符合2014年消費稅法令第22條文,所規定的稅務發票,因而牴觸2014年消費稅法令第33(2)(b)條文,並可在相同法令的第96條文下被定罪。

一旦罪成,可被罰款最高3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2年,或兩者兼施。

10萬保外

較早前,主控官拿督拉惹羅茲拉副檢察司向法官阿末阿茲哈里建議,讓接傳票者(OKS)以10萬令吉保釋外出,但接傳票者的代表律師庫林安德魯反對。

庫林安德魯說,這只是一宗傳票案件,因此根本無需設下保釋金。

他說,如果接傳票者缺庭,才需發出逮捕令給后者,所以無需再要求繳交保釋金。

“我的當事人早前已繳付1萬5000令吉的保釋金給關稅局,因此,我希望這筆款項可被視為保釋金。”

不過,拉惹羅茲拉駁斥,指關稅局和法庭的保釋金是各別事項,不能混為一談。

法官最終允許接傳票的拉惹布聶絲,以1萬5000令吉和一名擔保人,保釋外出,並擇定5月25日過堂。

此案另一名主控官,是哈里爾哈倫副檢察司。

收銀機帶上庭

拉惹布聶絲週四(30日)在家人及律師陪同下,準時抵達法庭代為面控。

她在庭內表現淡定,並不時與家人交談;面對媒體時,她也沒有閃躲,大方讓攝影記者拍照。

待案件結束后,她坐在犯人欄前的一張椅子上,耐心聆聽律師講解案件過程。

此外,數名關稅局官員一早也抵達莎阿南法庭,將涉案證物,包括一台收銀機帶到法庭,以證明有關餐館發出不合規的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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