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幫搶地盤砍燒保安員案‧7控謀殺 15人延扣 罪成強制性死刑

(巴生30日訊)7名直接涉及“黑幫搶地盤,砍燒保安員”嫌犯,今日在巴生推事庭被控謀殺罪名,另外15名嫌犯則延扣至明日。

他們皆是在刑事法典302條文謀殺罪名下被控,一旦罪名成立將面對強制性死刑。

7名被告在聆聽了控狀之后皆否認有罪,承審此案的推事是馬蓮馬蘭阿都拉諭令案展2015年6月16日過堂。

第一被告是育加拉茲(26歲),第二被告是沙拉華南(33歲),第三被告莫卡斯華蘭(25歲),第四被告育加斯華蘭(22歲),第五被告古納蘭(22歲),第六被告李斯華蘭(22歲)和第七被告沙希古瑪(26歲)。

要求援引控誤殺罪

控狀指這7名被告于2015年4月18日凌晨2時,在武吉拉惹的11-Avenue 區內的一個保安亭,進行非法集會并同謀蓄意致死26歲的保安員莫哈末李斯旺,因而觸犯了刑事法典302條文的謀殺罪。

此案的主控官則是利沙阿沙尼副檢察司,第一和第二被告的辯護律師是烏達雅古瑪,第三到第七被告的辯護律師則是沙拉華南。

首兩名被告的辯護律師烏達雅古瑪在庭上有要求推事撤銷被告們的刑事法典302條文的謀殺罪名,而應該援引第304條文誤殺罪名控告他們。

他在庭上引經據典的講述,由于控方的控狀不能清楚的闡明被告擁有確實的殺人動機,所以他們不應該被控莫須有的強制性死刑罪名,反而應該在誤殺罪名下被控。

主控官反對被告代表律師的申請,他認為被告律師沒有強而有力的論點,支持撤銷有關控狀,推事較后拒絕被告律師的申請。

1嫌犯被延扣

律師要求檢討

謀殺案的第一和第二被告的辯論律師烏達雅古瑪說,他已入稟莎阿南高庭,要求檢討巴生推事庭推事聶哈斯琳達批准警方延扣另一名嫌犯馬亞萬(30歲)至4月30日一事。

他說,馬亞萬已被扣了13天,警方沒有將他提控或是釋放他,反而要繼續扣留他,濫用刑事程序法典117條文。

他指出,據瞭解,警方是準備援引最近通過的防範罪案法令來控告馬亞萬,但由于沒有足夠的時間準備,所以才用刑事法典第506條文恐嚇罪名來調查,并申請要求延扣。

他是于法庭休庭后說,其實馬亞萬并沒有涉及在命案現場任何有計劃的犯罪,而且也不認識其中的死傷者。

他指出,馬亞萬也沒有任何犯罪記錄,所以他是不應該被扣留的。

另一方面他說,雖然現在推事已經拒絕了他的申請,把首兩名控狀修改為誤殺罪名,他將會入稟莎亞南高庭提出上訴,要求修改控狀。

他說,目前他有10天的時間,來準備有關上訴。

歡聚日遇上被控日

法庭人潮湧現

巴生法庭週四剛好舉行與民歡聚日,加上謀殺案嫌犯被控,大批家屬也湧到法庭,所以法庭內外都有人群。

此案原本是在早上9時提控有關嫌犯,但卻因為辦理手續而延遲到中午約1時,才開庭提控。

大批的媒體和家屬一早已經到法庭等候,可是卻苦候3小時才等到嫌犯被控。

第3到第7名被告的辯護律師沙拉華南在庭上向推事申請給第3被告莫卡斯華蘭和第6被告李斯華蘭醫藥治療,獲得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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