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搞的? 關稅局U轉 充值卡徵GST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怎麼搞的? 關稅局U轉 充值卡徵GST

(吉隆坡30日訊)預付電話充值卡收費,24小時內“大U轉”!



關稅局昨日下午宣布,5月1日起,電訊公司必須採取含稅制度,維持預付電話充值卡原價。但24小時后,即今天下午,有關決定竟出現“大U轉”,關稅局宣佈無限期展延充值卡的收費措施!

這意味著,預付電話充值卡依然保持目前不含稅的制度,也就是維持面值10令吉充值卡,消費者需要繳付10令吉60仙。

關稅局總監拿督斯里卡查里昨日語氣堅決,指示電訊公司從5月1日起,必須將充值卡調回10令吉的原價,不能額外徵收消費稅,否則將受對付;但隨著通訊及多媒體委員會(MCMC)反對,該局在落實的前一天,緊急剎車。



卡查里今日發文告說,有鑑于MCMC指出,有關充值卡徵收消費稅的民調仍在進行,該局在28日發函給電訊公司的指令,已獲展延;這意味著,目前的充值卡售價,仍需添加6%消費稅。

卡查里昨日言之鑿鑿,說明電訊公司須採取4月1日前,銷售與服務稅(SST)的相同含稅制度(tax inclusive),消費者只需按充值卡面額付費即可,當中已包含消費稅。

但在不久后,MCMC就發文告反駁關稅局,指該局的決定時機過早,並指在電訊公司的民調結果出爐前,充值卡仍需額外徵收消費稅,同時敦促關稅局,考量此決定帶來的技術和財務影響。

關稅局今日宣佈展延,顯示該局聽取了MCMC的說法。但該局的簡短聲明中,並沒有闡明展延至什麼時候。

張智雄:給明確指示免混亂

(吉隆坡30日訊)馬青總團消費人事務局主任張智雄籲請多媒體委員會和關稅局,針對預付電話充值卡在5月1日起,是否續付消費稅的課題給予明確的指示,避免造成市場混亂。

他說,自消費稅落實以來,充值卡是否含消費稅,已經造成市場混亂了一段時間。許多電訊零售業者在供應商和相關部門不協調的作業下,成為了消費者指責的對象,甚至部分業者在避免不必要的麻煩下,拒絕出售充值卡,造成消費者面對不必要的麻煩。

“一些電訊業者表示, 他們都是電訊公司的代理,價格上的決策,必須按照公司的指示。”

文告說,現在業者面對的最大問題是,關稅局過於倉促宣佈新的指示,使得一些業者手上的存有另外支付6%消費稅的充值卡,該如何處理,新貨是否能及時供應到市場,都是一個問題。

“如果繼續賣舊貨,額外收取消費稅,可能面對消費者的投訴和關稅局的處分;相反的,不另外收取6% GST ,他們也面對虧損,因為利潤過於微薄,根本無法吸納消費稅。”

暫時不賣充值卡

他說,在這種情況下,商家可能考慮暫時不要出售充值卡,直到相關單位能解決他們的問題。

“國人對於消費稅的落實,已造成人們對國家和政府的執行力,存有負面的印象和看法。如今,兩個政府機構發表不同的文告,更加印證國人的看法。”

他希望日後任何政府部門的指示,能夠在取得共識後才發佈,否則勢必造成另一輪的混亂,最終受害的還是人民。

電訊公司需時配置軟件
改回舊售價有技術問題

(刁曼島30日訊)通訊及多媒體部長拿督斯里阿末沙比里仄指出,預付電話充值卡若從明日(1日)開始,改回舊有的包含稅務的售價,將面對技術問題。

他說,電訊公司需要在全國各地配置系統和軟件,這需要一些時間。

他指出,預付電話充值卡的付費涉及層面很廣,除了可通過銀行付費,全國有3萬名預付電話充值卡代理銷售商,若要更換至舊有的含稅售價,必須要調整系統。

獲取用戶意見

阿末沙比里仄今日為一馬互聯網中心開幕后,受詢時這么指出。

部長說,通訊及多媒體委員會和關稅局之前達至協議,針對預付電話充值卡是否採用含稅售價,向用戶開展調查,以獲取反饋意見。

他舉例,若採用含稅售價,消費者或用戶購買10令吉預付電話卡,預付卡內可使用價值是9令吉43仙;若不含稅售價,消費者購買10令吉可用價值的預付卡,必須付10令吉60仙。

他說,預測有關調查在本週內完成,將于下次內閣會議上提呈調查報告。

他透露,通訊及多媒體委員會已準備採用含稅售價,並會尋求關稅局協助,克服技術問題。

阿末沙比里仄強調,在未有任何決定之前,目前採用不含稅售價,意即用戶必須支付6%消費稅。這是因為電話充值卡在消費稅下不屬于零稅率項目。

“一些消費者感到混淆,以為預付電話卡沒有徵稅,這是不可能的,它不屬于消費稅的零稅率項目。

提到通訊覆蓋率時,部長指出,全國96%地區擁有2G通訊服務、80%地區擁有3G通訊服務;只有32個城市地區擁有4G通訊服務。

預付電話充值卡“稅不稅”演進表
1.4.2015 消費稅開跑首日,原本受指示不能漲價的預付電話充值卡,卻額外徵收6%消費稅。
2.4.2015 大馬手機及通訊業公會透過面子書發出“統一”通告,說明該會在未接到電訊公司明確指示前,即日起暫停發售預付電話充值卡。
2.4.2015 關稅局宣布,該局已和電訊公司達成協議,讓預付電話充值卡繼續征收6%消費稅長達3個月,但充值卡會額外增加1令吉的通話時間和短訊。
3.4.2015 副財長阿末馬斯蘭說,國內4家電訊公司一致同意,預付電話充值卡在一個月后恢復為落實消費稅前的售價,業者吸納消費稅。
29.4.2015 關稅局宣布,電訊公司從5月1日起,須採取4月1日前銷售與服務稅的相同含稅制度(tax inclusive),維持預付電話充值卡原價。
29.4.2015 另一邊廂,大馬通訊與多媒體委員會(MCMC)澄清,預付電話充值卡將維持額外征收消費稅,關稅局應待民調結果出爐才決定。
30.4.2015 關稅局在24小時內出現“大U轉”,宣佈無限期展延充值卡的收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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