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公款赴北京处理私人事? 叶新田受促2天内交代 | 中国报 China Press

以公款赴北京处理私人事? 叶新田受促2天内交代

(吉隆坡2日讯)董总中委会会务调查小组限董总主席叶新田在48小时,必须交代是否涉嫌挪用公款,以到北京出席会议为名,却是去处理私人事务,否则将会向警察和反贪污委员会举报。



调查小组震惊的是发现董总2014年财务出现不寻常问题,经过咨询董总秘书长与董总财政后,已进一步证实有关问题具欺骗性质;基于事态严重,小组多次联系叶新田却不果,无法求证财务疑虑,故被迫以文告方式追问土叶新主席。

调查小组以董总副主席陈国辉为首,成员包括董总副主席许海明、秘书长傅振荃、砂董联会主席刘利民、霹雳州董联会主席拿督李官仁、马六甲董联会主席杨应俊、柔州华校董教联合主席陈大锦。

牵涉贪污嫌疑



调查小组今日发文告指出,小组一致认为若叶新田有牵涉到刑事欺骗及挪用公款以私用的贪污嫌疑,是不能包庇。

“尤其董总作为全国性非营利组织,也是华教最高机构之一,小组有责任将董总财务管理予以公开及透明化,绝不容许有丝毫的作伪,因此,要求叶新田必须在文告发布后48小时内(5月3日至5月5日,早上10时正),给予合理解释;否则我们将向警局及反贪污局投报。”

文告说,小组曾向董总行政部,及过去领导查证,过去董总负责人在代表出席各类活动,从未发生过类似涉嫌假公济私事件。

另一方面,本报尝试找叶新田回应指控,但没法联络上。

无邀请函照订机票飞广州

小组针对叶新田的2项邀请调查发现,去年3月1日至6日,叶新田在无邀请函下,口头通知秘书室订购机票从吉隆坡至广州,商谈校董培训事宜;其二是叶新田以北京第7届世界华侨华人社团联谊大会邀请函理由出差,实情是后者并没有邀请董总。

“主席收到有关大会邀请函,活动日期是去年6月5日至10日,但是叶氏却交代秘书室购买机票的行程,是提前在5月29日从吉隆坡飞广州,5月30日才由广州飞北京,然后6月1日由北京飞广州,直至6月5日又从广州飞北京,一直到6月8日活动未完结,就由北京飞回广州,之后6月9日由广州飞回吉隆坡,原本主席将全程费用(包括酒店住宿,酒店往返机场的交通费)报上,后来财政及秘书长发觉不合理,只批准5月30日至6月1日有关费用。”

文告说,小组询问董总秘书长及董总财政,2人被告知叶新田是受邀代表本会去出席相关活动,所以才同意及批准有关费用,经小组求证才惊觉受误导与被蒙骗。

1/3/2014商谈校董培训事宜
日期
01/03/2014 吉隆坡至广州
06/03/2014 香港至吉隆坡
机票 1350令吉
29/5/2014 叶新田出席“第7届世界华侨华人社团联谊大会”
地点 北京
日期 05/06/2014至10/06/2014
机票 4528令吉
住宿及交通总数 人民币3611.20(约2088令吉)
行程一览表
29/05/2014 叶新田赴中国广州
航班 CZ366
时间 0940至1345
30/05/2014 叶新田从广州飞往北京
航班 CZ324
时间 1300至1625
30/05/2014 叶新田从广州飞往北京
航班 CZ324
时间 1300至1625
01/06/2014 叶新田从北京飞往广州
航班 CZ3000
时间 0930至1245
05/06/2014 叶新田从广州飞往北京
航班 CZ324
时间 1300至1625
08/06/2014 叶新田从北京飞往广州
航班 CZ3000
时间 0930至1245
09/06/2014 叶新田从广州返回吉隆坡
航班 AK113
时间 1720至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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