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自由定義各不同 胡海亮: 絕非看不到真相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新聞自由定義各不同 胡海亮: 絕非看不到真相

‧“拿督李典和”新聞及攝影獎頒獎禮‧
(芙蓉2日訊)森美蘭華文報記者協會主席胡海亮指出,新聞自由空間也許不如大家所想的寬大,但絕非像一些人所說的看不到新聞真相,這種言論對新聞從業員是一種最狠毒的謀殺。



他說,根據無國界記者組織公佈,大馬新聞自由度在2014年滑落至142位,新聞在大馬是否有新聞自由,太多人對自由的定義,作出不同詮譯,包括政府、網民、政黨都有各自的標準。

“每人以自己的標準去衡量自由,往往導致新聞從業員或報館被攻擊,讓新聞從業員感到疲憊及傷害,也為爭取新聞自由帶來很多阻力。”

媒體是第4權



他是于週四在該會慶祝30週年紀念晚宴暨第二屆“拿督李典和”新聞獎及新聞攝影獎頒獎禮上,如是指出。

他說,媒體是第四權,是人民的口舌,官民的橋樑,新聞從業員更背負許多的任,因此創造性、生命力及使命感是驅動第四權的原動力。

“雖然報館的作業方針,並非記者可干涉,但只要所有新聞從業員不要妄自非薄和氣餒,新聞工作可以“活起來”。”

他指出,舉辦新聞獎需龐大的經費,在缺乏人力、財力的支持下,新聞獎無法成為該會的常年活動,希望新聞獎能獲得社會人士支持,至少每兩年舉行一次,成為森州報界一場有代表性的活動。

他指出,在第一屆新聞獎時,新聞及攝影分別只有一個獎項,而這屆則增至七項,遺憾的是新聞評論獎項仍未設立,希望下屆的理事會能把新聞評論獎納入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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