霆鋒水塘放生違法 | 中國報 China Press

霆鋒水塘放生違法

(香港訊) 謝霆鋒與謝婷婷兩兄妹難得聚頭,更一起為尼泊爾災民祈福,原本是美事,但兩人選擇在大潭水塘放生錦鯉祈福,繼薛凱琪在新娘潭放龜後,謝氏兄妹再被指摘好心做壞事;而且在水塘放生屬違法,水務署表示會跟進調查。



前日霆鋒現身中環,為其自家製的“鋒味”曲奇餅店拍攝宣傳片,被問到遭轟挑錯地方放生一事,他稱放生的是錦鯉,不是網民所指的金魚,並且是在淡水,卻未回應何解會在水塘放生。

可監禁2年

根據香港法例102章30條《水務設施條例》,在水塘放生任何動物屬違法,一經定罪,可處罰款最高5萬元(約2萬3000令吉)及監禁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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