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公款赴北京處理私人事? 葉新田受促2天內交代 | 中國報 China Press

以公款赴北京處理私人事? 葉新田受促2天內交代

(吉隆坡2日訊)董總中委會會務調查小組限董總主席葉新田在48小時,必須交代是否涉嫌挪用公款,以到北京出席會議為名,卻是去處理私人事務,否則將會向警察和反貪污委員會舉報。



調查小組震驚的是發現董總2014年財務出現不尋常問題,經過咨詢董總秘書長與董總財政后,已進一步證實有關問題具欺騙性質;基于事態嚴重,小組多次聯繫葉新田卻不果,無法求證財務疑慮,故被迫以文告方式追問土葉新主席。

調查小組以董總副主席陳國輝為首,成員包括董總副主席許海明、秘書長傅振荃、砂董聯會主席劉利民、霹靂州董聯會主席拿督李官仁、馬六甲董聯會主席楊應俊、柔州華校董教聯合主席陳大錦。

牽涉貪污嫌疑



調查小組今日發文告指出,小組一致認為若葉新田有牽涉到刑事欺騙及挪用公款以私用的貪污嫌疑,是不能包庇。

“尤其董總作為全國性非營利組織,也是華教最高機構之一,小組有責任將董總財務管理予以公開及透明化,絕不容許有絲毫的作偽,因此,要求葉新田必須在文告發佈后48小時內(5月3日至5月5日,早上10時正),給予合理解釋;否則我們將向警局及反貪污局投報。”

文告說,小組曾向董總行政部,及過去領導查證,過去董總負責人在代表出席各類活動,從未發生過類似涉嫌假公濟私事件。

另一方面,本報嘗試找葉新田回應指控,但沒法聯絡上。

無邀請函照訂機票飛廣州

小組針對葉新田的2項邀請調查發現,去年3月1日至6日,葉新田在無邀請函下,口頭通知秘書室訂購機票從吉隆坡至廣州,商談校董培訓事宜;其二是葉新田以北京第7屆世界華僑華人社團聯誼大會邀請函理由出差,實情是后者並沒有邀請董總。

“主席收到有關大會邀請函,活動日期是去年6月5日至10日,但是葉氏卻交代秘書室購買機票的行程,是提前在5月29日從吉隆坡飛廣州,5月30日才由廣州飛北京,然后6月1日由北京飛廣州,直至6月5日又從廣州飛北京,一直到6月8日活動未完結,就由北京飛回廣州,之后6月9日由廣州飛回吉隆坡,原本主席將全程費用(包括酒店住宿,酒店往返機場的交通費)報上,后來財政及秘書長發覺不合理,只批准5月30日至6月1日有關費用。”

文告說,小組詢問董總秘書長及董總財政,2人被告知葉新田是受邀代表本會去出席相關活動,所以才同意及批准有關費用,經小組求證才驚覺受誤導與被矇騙。

1/3/2014商談校董培訓事宜
日期
01/03/2014 吉隆坡至廣州
06/03/2014 香港至吉隆坡
機票 1350令吉
29/5/2014 葉新田出席“第7屆世界華僑華人社團聯誼大會”
地點 北京
日期 05/06/2014至10/06/2014
機票 4528令吉
住宿及交通總數 人民幣3611.20(約2088令吉)
行程一覽表
29/05/2014 葉新田赴中國廣州
航班 CZ366
時間 0940至1345
30/05/2014 葉新田從廣州飛往北京
航班 CZ324
時間 1300至1625
30/05/2014 葉新田從廣州飛往北京
航班 CZ324
時間 1300至1625
01/06/2014 葉新田從北京飛往廣州
航班 CZ3000
時間 0930至1245
05/06/2014 葉新田從廣州飛往北京
航班 CZ324
時間 1300至1625
08/06/2014 葉新田從北京飛往廣州
航班 CZ3000
時間 0930至1245
09/06/2014 葉新田從廣州返回吉隆坡
航班 AK113
時間 1720至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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