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反消費稅大集會‧陸兆福:意圖懲罰被扣者 扣查行動如濫用程序 | 中國報 China Press

5.1反消費稅大集會‧陸兆福:意圖懲罰被扣者 扣查行動如濫用程序

獨家報導:戴美清
(芙蓉3日訊)行動黨全國組織秘書陸兆福說,警方針對“5.1反消費稅”大集會展開的扣查行動,猶如濫用程序,意圖是“懲罰”及“教訓”被扣人士。



他說,他與其他被扣者包括淨選盟前主席拿督安碧嘉、社會主義黨總秘書阿魯仄萬,是以與警方合作的方式到警局錄取口供,但查案官一直拖延時間,並計劃延扣他們。

“警方未掌握證據就扣留我們,在警局讓我們空等不錄口供,送我們到增江警局扣留室後,完全沒有展開調查工作。”

被當作犯人



陸兆福也是芙蓉區國會議員和真納區州議員,他今日接受《中國報》訪問時說,在5月1日晚上8時,他在回返芙蓉途中,接到武吉阿曼警察總部一名助理警監來電,要他當晚即刻到警局受查。

由於他在週六日及週日需出席活動,建議週一親自到警局錄口供,但不被接受,警官放話,如果不便,就由警車上門接他。

“我在回家梳洗後,晚上11時與哥賓星律師抵達吉隆坡金馬區警區,當時,安碧嘉以及阿魯仄萬已在警局,警員取了我的身分證去報案後,通知要扣捕我。”

他說,警方是以刑事法典第143條文(非法集會),以及1948年煽動法令第4條文展開調查,當晚等至凌晨1時,警方都不願錄取口供,直至凌晨1時30分,把他與阿魯仄萬載往增江警局。

他說,警方在扣留室視他們為犯人,要他們交出所有物品,換上囚犯服及不準穿鞋,兩人被分隔關在單人扣留室。

他直指因有高級警官認為大集會讓警方覺得被挑戰,而要給扣查人士教訓。

警指演講煽動

陸兆福指出,在扣留室被關了一夜,週六早上11時30分,他與阿魯仄萬,聯同安碧嘉、伊斯蘭黨選舉主任哈達南利共4人,被帶到扣留室的推事室,查案官要求4人被延扣4天,惟被推事駁回。

他說,警方提出在大集會出現自稱是“安娜其”(無政府主義者)的滋事者進行破壞行動,警方需要更多時間調查被扣者與“安娜其”的關係。

此外,警方也指他在演講中出現煽動言論,例如反消費稅、叫首相下台、貪污課題、首相花大錢在女兒婚禮等,含有煽動意圖。

“推事多次詢問查案官,究竟我發表哪些言論是具煽動性,但查案官卻說還未看集會現場的錄影,這足以可見,警方是沒研究大集會情況就展開扣留行動。”

他披露,代表律師據理力爭,以4人的社會身分是不會逃走,隨時會被傳召時,都可以到警局錄口供而無需延扣,獲推事的認同。

不認識安娜其滋事分子

陸兆福說,在大集會出現的“安娜其”滋事分子臉帶面具,他們不認識這群人,也無從管制他們在集會的搗亂行為,警方不應把這些人的行為,算在被扣者身上。

他說,警方在延長扣留不果後,週六下午3時便從增江警局釋放他們4人,下午4時30分,他前往金馬區警區錄口供,直至晚上8時才步出警區回家。

他說,查案官錄口供只用了10分鐘就完成,警方從週五至週六,卻一直讓他們折騰在等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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