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官难审董总事 律师:法庭未必有最好判决 | 中国报 China Press

清官难审董总事 律师:法庭未必有最好判决

独家报导:丘惠萍
(吉隆坡3日讯)熟悉华团组织的法律界人士皆认为,董总风波是无法通过法庭解决,即使法官也未必能作出最好的判决,到时也是没完没了。



活跃及熟悉社团的郑今智律师说,他不鼓励将华团争议事件闹上法庭,因为华社有华团的文化,包括华文教育的背景。

“若把案件交由对华团一知半解或是其他种族的法官审理案件,未必能作出最好的判决,到时败诉一方又不能接受判决,又再上诉,问题也是没完没了。”

宜重选领导层



郑今智是针对董总当权派和挑战派各自开会,又互相攻击对方会议不合法一事,今日接受《中国报》电访时说,他没有看过董总章程,也不了解双方开会过程,只能从本身参与华团经验,提供中立的法律意见。

他感到费解,董总风波,相信可有华团人士协助调解的,为何宁愿把问题交由对华团不了解或一知半解的人(法官)去处理呢?

“等下法官判决,一方又不能接受,又再上诉,问题还是没完没了;现在董总双方争什么,焦点都模糊了,到底是为了个人面子问题,还是要找下台阶,所以争持不休?”

郑律师认为,董总今日的僵局,已经非常不健康,最好还是回到会员大会去决定,通过重选,少数服从多数,重新委托新领导层。

“若是领导做得好,自然赢得多数委托,继续领导下去,董总已经瓶颈,但我相信,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只是愿不愿意去和解而已。”

他补充,现在应该是华社向政府争取承认独中统考的时候,所以董总风波也应尽快平息。

郑今智:回归章程厘清行政权

郑今智律师说,关于董总首席执行长孔婉莹的行政权有效性问题,需要回归章程及雇用合约条例,以厘清雇用与解雇权力在谁手上。

他说,若行政工作是授权给秘书长,迄今,无论是冻结、解雇或重新请人的行政处首席执行长或职员,主席就不能以“我是主席,我的职位比你(秘书长)高,干预行政操作。

他勉励坐在上面的人,心胸要宽大,若没获得多数人接受,就要懂得下来。

李素桦:自相残杀律师受益

李素桦律师说,华社问题通过法律解决是最笨的,她也比喻华社今日处境,就像一头乳牛,董总两派人马一方拉牛头,一方拉牛尾,法官在中间,律师就在挤奶。

她反问,大家可以想像到这个画面吗?到底谁得益?律师啊(律师费照收)。

“华社自相残杀,最后受害者是华社,受益人却是律师(耗资庞大律师费),最重要的,法官的判决也未必能解决华社的问题。”

她反问,这是华社要的吗?董总到底有没有认真考虑过华社需要的是什么?为何老在里钻牛角尖?即便赢了或输了官司,那又怎样?

她解释,法律的真正用意是维持社会秩序及个人权利,一般是处理犯罪案件和钱财纠纷,而不是华社问题。

她说,董总风波再闹下去,最终一定会影响华文独中的操作,甚至影响华社对独中的信心,独中有今天得来不易,而它却随时因董总风波毁于一旦。

询及孔婉莹的行政权有效性,李律师说,首先要看有关方面是否采取正常程序解雇,有没有替代人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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