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會和平舉行也捉人 人權委會對警失望
(吉隆坡3日訊)人權委員會代主席拿督許綠娣指出,“5.1反消費稅”集會是在和平下舉行,也獲得警方配合;但人權會對過后有人遭警方逮捕一事,感到遺憾。
她今日發表文告指出,在集會舉行后,就有數人遭到警方逮捕,該會促請當局馬上無條件釋放被扣人士,因為參與集會權利,是民主制度所保障的。
她指出,聯邦憲法第10條款、世界人權宣言的第20條與東協人權宣言第24條,都有提到保障集會的權利。
她說,警方有權保障和平集會的舉行,特別是發表異見的和平集會,因此在集會后展開逮捕行動,是根本沒有必要的。
“我們感到失望集會后,當局所展開的逮捕行動,我們希望,人們在履行聯邦憲法所授予的集會權利后,不會面對干擾或威脅。”
她指出,該會希望政府,能夠遵循國際人權標準,營造安全環境,使到國人可以履行和平集會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