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富有:萬稅爺決定了嗎?

4月1日后,預付電話充值卡是否含稅的問題,已經令業者及民眾困擾了一個月,在實行消費稅初期,各通訊業業者也不甚了解,有者征收消費稅,有者則沒有,之后才變成一律有6%消費稅。

直到4月29日,關稅局宣佈所有預付充值卡價格,都必須含稅,惟不到24小時,關稅局又宣佈暫時維持預付充值卡,銷售價不含稅的決定,消費者需另繳6%消費稅。

在消費稅落實之前,手機通訊服務供應商,已經向使用后付服務用戶征收6%銷售稅,這目前已經被消費稅取代,所以后付服務用戶是沒有受到影響。

惟消費稅落實前,預付卡用戶購買充值卡時,購買價格多少的充值卡,就獲得相同價值的通訊配額,從這點來看預付服務用戶,較早前是沒有繳付6%銷售稅。

來到消費稅時代,預付服務用戶是否需要繳交這稅項,卻成了一個難題,連消費稅的主事人都無法理出一個頭緒,懸而未決。

而在沒有決定之前,政府其實是不是應該維持,過去沒有向預付充值卡征稅的狀況,而不是如現在般有殺錯沒放過,要預付服務消費者先繳稅,然后等政府最新宣佈。

如果政府一直拖延,消費者繳的稅就越多,如果最后宣佈不征稅,他們之前豈不就多繳了稅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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