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贩卖人口(下篇)语言不通 难取证定罪 检控过程一波三折 | 中国报 China Press

反贩卖人口(下篇)语言不通 难取证定罪 检控过程一波三折

报导:潘有文
图:IPM/互联网
语言不通成为人口贩卖案件低定罪率重要原因之一!



执法和司法人员决心为受害者讨公道,但面对后者时语言不通,增加搜证和上庭作证难度,只能眼睁睁看着人口贩子逍遥法外。

同时,人口转运和人口贩卖有一定的相似度,以致需要更多时间鉴定人口贩卖受害者,让检控罪犯过程一波三折。

在人口贩卖案件中,从警方执法到庇护所(Shelter Home)鉴定受害者身分,直到最后的司法检控,无法与受害者拥有良好的沟通语言,难以取证将罪犯定罪。



我国是人口贩卖转运站和终点站,近至泰国、缅甸、越南人,远至亚洲其他不同地区,所操语言各不相同,这为执法和司法官员造成不少的困扰。

语言不通,影响有多大?还真的不是普通的大!首先,因为执法人员无法了解疑似受害者处境,唯有依照《2007年反人口贩卖和反走私人口法令》规定,转交给庇护所处理。

庇护所人员按规定,需在14天内确认受害者身分,然后交由司法单位决定是否检控人口贩子。

“如果是无证工作者或入境者,可能就要遣返回自己的国家。”

警方反人口贩卖和反走私人口罪案调查单位警官AJ麦可副警监指出,对于疑似人口贩卖受害者,他们都会交给庇护所处理。

反贩卖人口和反走私人口理事会(MAPO)的国家策略办公室首席助理秘书长比耶斯指出,当警方营救这些疑似受害者后,就会依照有关法令第44(2)条文,申请临时保护令(Interim Protection Order,简称I.P.O.),鉴定受害者身分后,才转成保护令(P.O.)。

沟通困难

确认受害者身分后,若是大马公民可在庇护所内居留两年,或直到审讯结束为止;非大马公民则是以3个月的时间为限,等待上法庭作证。

如果法庭不能在3个月审结案件,有关非大马公民受害者,将继续延长居住在庇护所,直至案件结束为止。

“至今为止,有非大马公民受害者,逗留在扣留所内一年至一年半的时间。”

吉隆坡第五庇护所(女性)所长雅洁妮思在大马新闻学院(Malaysian Press Institude)举办的《报导人口贩卖工作坊》上,这么指出。

语言问题是庇护所人员的挑战,因为不只是面对沟通困难,另一个情况是接受调查的疑似受害者,与等待上庭作证的受害者,两者同操一种语言时,后者可能影响前者的决定。

已在庇护所留一段时间的受害者,可能告知疑似受害者,不要承认受害者身分,不然或像前者般,需要留住长时间等待上庭作证。

此举可能导致人口贩卖案件无法进入检控程序,相关案件没有证人指控人口贩子,让罪犯逃过法律制栽。

警方最先接触受害者

警方往往是最先接触疑似人口贩卖受害的人,在各种突击检查行动中,尤其是扫黄行动,警方可要落足眼力,鉴定哪些女性是人口贩卖受害者。

AJ麦可副警监说,在警方突击检查行动现场,一些疑似受害者的女性,拥有手机打电话联络他人,这也让人质疑她们的人口贩卖受害者的身分。

一般民众或媒体常将警方的扣留行动定义为逮捕(Arrest),但在反人口贩卖行动中,官方单位包括警方、反贩卖人口和反走私人口理事会和庇护所方面,皆认为这是营救(Rescue)。

“我们只是把她们带回来(Bring them back),不是逮捕。”

他指出,这些疑似受害者带回警局后,只要警方怀疑与人口贩卖有关,就把他们送交庇护所进行14天的调查。

7庇护所分布雪隆甲森柔沙

目前,我国共有7间人口贩卖受害者庇护所,分布在雪兰莪、吉隆坡、马六甲、森美兰、柔佛和沙巴。

吉隆坡第五庇护所所长雅洁妮思说,未来预料将增加庇护所,以便更好地安顿人口贩卖的受害者。

在她看来,如果能够分区建立庇护所,将能有效解决安置受害者的问题,例如分为北马区、中马区、南马区、东海岸区和东马区。

现有庇护所分布情况
庇护所
安置对象
地点
建立年份
第三庇护所 女性 沙巴 2009
第四庇护所 男性 马六甲 2010
第五庇护所 女性 吉隆坡 2011
柔佛庇护所 女性 柔佛 2013年7月
第二庇护所 18岁以下男性 柔佛 2014年6月
林茂庇护所 18岁以下女性 森美兰 2014
白沙罗庇护所 女性 雪兰莪 2014年4月
2008年至2015年3月为止入住第五庇护所(女性)疑似受害者(临时保护令,IPO)与受害者(保护令,PO)数据
年份
疑似受害者
受害者
受害者所占巴仙率
2008 88 24 27%
2009 394 152 39%
2010 471 445 94%
2011 524 274 52%
2012 1327 475 36%
2013 873 386 44%
2014 1515 491 32%
2015 556 86 15%
2014年美国国务院《年度人口贩运问题报告》向大马提出一些建议

–修改现有反人口贩卖法律,在现有保护令下,允许受害者在政府设施以外的地方旅游或工作。

–提升认证受害者身分力度,包括改善认证程序,以查明弱势群体的劳动人口贩运的受害者。

–加强相关政策防止和打击人口贩卖,减少受害者。

–努力加强调查、检控和惩罚人口贩卖罪犯,尤其是涉及劳工人口贩卖的案件。

–严格执行禁止雇主没收雇员护照的法律。

–加强对官员处理性人口贩卖和劳工贩卖的训练,尤其是保护受害者,及鉴定劳动人口贩卖受害者的能力。

检控程序也面对难题

庇护所鉴定受害者身分后,进入检控程序同样面对难题。

检控官和受害者之间言语的障碍,造成证据和资料不全,可能影响对人口贩子的指控。

砂拉越总检察署资深检控官莫哈末依斯干达阿末指出,一些受害者甚至不敢上庭,担心人口贩子会对自己和远在他乡的家人不利。

语言不通和受害者不愿上庭指证罪犯使检控过程受阻,另一个原因则是法律资源问题,即专于人口贩卖案件的法官和检控官并不多。

需较长审讯时间

以砂州为例,全州熟悉这一类案件的检控官只有两人,砂州各地遇上这一类案件,就要敲锣打鼓,找适合的检控官。

另外,并非所有法官擅于人口贩卖案件,不熟悉者需要一段时间深入理解,综合上述数种因素,人口贩卖案件需要较长审讯时间。

语言问题和司法人员不足的问题,影响人口贩卖案件定罪率,然而,莫哈末依斯干达说,不管搜证或审讯过程如何,必须将人口贩子控上庭,才能显示法律的公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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