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漢洲:可以過問董總事務嗎?
華人可以過問董總的糾紛嗎?可以表明支持某一方的立場嗎?當然可以,誠如某些華團領袖所言,董總是華教的領導機構,它的動向與華教息息相關,華人沒理由不可過問它的紛爭。
但過問也須有條件,以個人身分表示支持或反對某一方,如此就絕無問題。
假如以團體的身分表明立場,那就必須在有關團體理事會或委員會中通過,成為議決案,才可以用團體名義表明立場;否則就成了騎劫民意,這樣的人可謂之借名造謠惑眾。比如去年12月,超過三分一的檳威董聯會理事公開譴責主席許海明沒召開理事會開會就擅自要求董總解散及重選,是為騎劫民意例子。
其他如隆雪華堂、森華堂、柔華總、甲華堂等等,它們的立場有沒有在最高領導層會議中通過?假如沒有,只是會長或主席與身邊三幾個人就作決定,這也是騎劫民意、借名造謠惑眾。
早前的“百人聯署支持董總重選”廣告,除了曾任道(甄供)登報聲明與此廣告無關外,也有人投訴他們在電話中聽到召集人所講的,與廣告內容完全不符,他們有受騙感覺,可見這廣告也屬騎劫民意。
騎劫民意“代表作”
此外,這廣告中有人以學校董事長名義刊登,他們有事先得到董事會授權嗎?也請大家處身設地想一想,假如董事長對校長說:我們一起出個名刊登這廣告吧。校長能說不嗎?
可想而知這百人聯署廣告就在如此不堪手段下湊足百個人名,這是騎劫民意,借名造謠惑眾的“代表作”,可見有人為了壯大聲勢而不擇手段。
儘管華團有過問董總紛爭的權利,但為避免誤判,仍須以不介入為佳,假如“登門到戶”直闖董總大樓示威或“慰問”,那可就是直接干預,沒有尊重到他人主權,這就太過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