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傷人,豈可忍?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商家傷人,豈可忍?

消費稅制開跑1個月后,牟暴利的違例商家“排隊”等上庭,證明國內貿易、合作社及消費部關注商家趁機牟利、損害消費人利益的問題,並迅速採取對付行動,以警惕國內商家勿以身試法。



貿消部從週二起,陸續將違反2011年價格控制和反暴利法令、消費稅法令的商家控上法庭。雪州萬宜的Jaya Grocer超市因將羊角豆價格調高超過200%,至每公斤暴利6令吉60仙,而受到對付。

捍衛權益

新稅制落實後,商家喊苦,說成本提高、盈利減少;商家在商言商,通過商業買賣賺取盈利,是可以被理解的,但愛財亦要取之有道,商家不能趁新稅制落實,而以各種藉口牟取暴利,甚至利用消費者對新稅制的一知半解和混淆,趁機牟利。



消費者遇到趁機牟利的無良商家,或以費時或費力為由拒絕開發票的商家,必須捍衛本身權益,向貿消部執法單位舉報,並提供完整資料,以便當局展開取締與調查行動。

互相配合

貿消部必須採取行動對付違例商家,特別是涉嫌以各種方法欺騙消費者的無良商家,但執法單位在提控涉嫌違例的商家之前,必須先展開詳細調查,鑒定有關商家是否因技術問題而犯錯,或因不理解新稅制的運作而犯下無心之過,以免對商家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消費稅法令、反暴利法令等等法令的制定,是為了對付違法的商家或商人。奉公守法的人,就不必感到為難,也不必擔心受對付;商家、消費者,都需要時間適應新稅制,只有互相配合,才會有順利的過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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