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訊)早前疑因喝霸王酒在茨廠街脫衣露胸的沙巴卡達山混血前美后佩莎納艾薇兒,因無人擔保而被收押8日後,今日獲推事庭批准以7000令吉保外候審。
佩莎納艾薇兒今日頭戴藍色小紗帽,白色連身裙外披上黑色外套及穿著黑靴子,儼然是上個月28日在推事庭面控時的相同穿著。
控狀指她(32歲,業余模特兒)在今年4月23日約下午2時07分,于茨廠街一間餐館外脫衣,之后更半裸遊走,牴觸刑事法典第294(a)條文。
辯方指是小錯誤
一旦罪成,可判處監禁不超過3個月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主控官喬佐迪副檢察司向推事西蒂拉吉雅建議,讓被告以1萬令吉附加2名擔保人保外候審。
被告代表律師莫哈末諾依查則向推事求情指出,被告涉嫌當眾猥褻,抵觸刑事法典第294(a)條文,但罪成只是監禁3個月或罰款,因此保釋金額有過高嫌疑,並強調保釋金原意並非處罰被告,而是為確保嫌犯出席審訊。
他說,被告犯是小錯誤,要求推事允准被告以1000令吉保外,另外附加一些合適的條件。
喬佐迪則反駁考量到被告是沙巴人,無法保證她回沙巴後會有變卦,建議推事庭扣留其護照以防她逃出大馬。
推事最後諭令被告以7000令吉及1名擔保人保外,另外每2週需到附近警局報到、護照交由法庭保管,以及被告不得離開大馬半島直至案件結束。
早前推事庭諭令此案於5月29日過堂。
被告精神恍惚語無倫次
佩莎納艾薇兒在等待開庭之際,于犯人欄內說話顯得語無倫次,聲音洪亮、精神恍惚,令人摸不著頭緒。
她不時與另一名女嫌犯聊天,後突然轉頭大聲向一名友族女記者打招呼,指曾在某某地方碰過面,希望下次可以一起喝茶吃午餐云云,但該名記者表明從未見過被告。
當通譯員詢問她是否明白控狀時,她數次大聲重複明白(Yes),但實則不理解提控內容,說話前言不對後語。
案件開庭後,莫哈末諾依查逐要求通譯員在庭內重複讀出其控狀,她時而回應“Yes”卻露出困惑表情,直至莫哈末諾依查向前對她小聲囑咐後,才向推事透露自己不認罪。
佩莎納艾薇兒早前曾被警方證實吸食冰毒,不排除4月23日事發當天,是在毒品的作用下脫衣露胸,當街撒野。
被告弟弟週二在沙巴卡達山親友團的陪伴下前來擔保姐姐,大夥也當眾在庭外湊足保釋金額,並交由弟弟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