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琴被狎14次 母要兒繼續學

香港一名鋼琴男導師,授課時藉口狎玩男童下體14次。母親卻基于已交學費為由,要他繼續上課,未有即時報警。

《蘋果日報》報導,案發于去年6至9月間,男童指有次被告厲鐳(34歲)說他拍子不準,用手在男童大腿上打拍子,漸漸卻將手移至男童下體,“拍到我私人部位直起,之后用手壓返落去”,同樣事情每堂發生兩至三次。

被告每次都說:“Can you play this again(你可否再彈一次)?”繼而用手壓男童下體。

男童曾推開被告,但被告仍伸手過來,有時更將面湊近他的嘴,他要藉詞飲水避開。

后來男童遭母親看見他上網搜尋“gay”字,母親追問下得悉非禮事件。惟男童表示母親稱因交了學費,“人家給百多,我給了400(港元,約185令吉),不想浪費金錢,要他繼續上課,直至去年9月母親才報警。被告周一被裁定全部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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