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林山5日訊)疑家門前的泊車位引發鄰里糾紛,華裔夫婦聲稱遭鄰居以地磚砸破4輛轎車的擋風玻璃,還遭對方以用木條和粗藤暴打夫婦2人及其兒子!
期間,婦女為護家人亮刀,但過后一家三口報警時,反遭警方逮捕,母子更于日前被控上庭。
這起事件是在4月25日凌晨5時左右,在柏伶花園某雙層排樓的圍篱社區內發生;警方證實在案件中扣查5人,包括鄰居的兩名男子,但未被提控。
據了解,案發時,分屬伯侄關係的鄰居兩名男子,在打傷該一家三口後,還曾丟下一句:“我不會放過你們,我會再回來!”
由于邱家擔心再被騷擾,驗傷后報案,結果被警方扣查,提控母親和兒子上庭。
邱家屋主邱大川(60歲,任職電話清潔公司)、太太黃碧花(62歲,主婦)和小兒子邱敬忠(28歲,電話清潔公司司機)不滿被鄰居毆打、砸車窗和恐嚇,還反被警方提控,今早通過柔州人民社警主席葉一德召開新聞發佈會,講述事件經過,希望討回公道。
報案反被扣查
4輛被砸壞的車子,分別是停在邱家院子裡的新款馬賽地、停在邱家門前的舊款馬賽地、國產KEMBARA,以及停在該路段14號單位前的一輛國產依絲華拉。
黃碧花說,事發當時,她起身上廁所,聽見樓下傳來巨物敲打聲, 從窗口往下看,驚見鄰居屋主(50歲左右)和其侄兒(20多歲)在砸毀他們家停在14號鄰居家門前的依絲華拉。
“14號是新加坡屋主擁有,平日沒人居住,對方就住在隔壁;我馬上下樓開門,企圖勸阻,我先生和兒子擔心我受傷,也趕過來叫我回家。”
她說,鄰居屋主用手上的地磚打她丈夫,其侄兒也用木條打手無寸鐵的兒子,他們三人馬上退回家中,但對方二人窮追不捨,追進他們家院子。
到警局助查被囚禁
邱家一家三口到警局“協助警方調查”,詎料卻齊齊琅璫入獄,被換上囚裝、銬上手銬,送上法庭。
邱敬忠說,事發當天下午4時左右,2名警員上門,傳召他們到士姑來警局協助調查,到了警局後,警方表示要等鄰居一方前來,結果等到晚上8時,對方都沒有現身,但他們三人卻被扣留,送入扣留室。
他說,26日下午4時,父母和他與其他犯人一起被送到法庭,讓警方申請延扣,母親基於尚需要照顧兄長年幼的孩子,向警方求情,獲準在晚上保外候審,而他與父親則被扣留到28日晚上,才獲警方口頭保外。
“父親沒有被控,母親和我在30日上庭,母親被控拿刀恐嚇,她認罪,罰款500令吉了事。”
邱敬忠在刑事法典第326條文(持危險武器嚴重致傷他人)下被控,最高刑罰是坐牢20年、罰款和鞭笞,他不認罪,案件展至5月21日過堂,他已聘請律師處理。
“我們被人攻擊,打到家裡來,還被恐嚇,已經很害怕了,結果與警方合作,卻被送進牢獄,真的很冤枉。”
黃碧花:拿刀只是阻對方打人
黃碧花憶起當天事故,哽咽道:“我只是想嚇嚇對方!我不拿刀出來,先生和兒子就快被對方二人打死了!”
她說,鄰居伯侄二人闖入她家院子,猛力攻擊她先生和兒子,吵鬧聲驚動了鄰居屋主70多歲的老父親和母親,老先生也以藤條加入戰圍,打成一團。
她說,她情急之下,入屋取了一把園丘刀,試圖阻止對方再打人,兩方展開拉扯,最後刀子被她搶回。
“當時情況混亂,我沒有注意到他們是否有受傷,而他們的女兒也趕來勸架,鄰居屋主臨走前,還砸毀了我們庭院內的新款馬賽地,出了門口,也一併砸了我們的一輛舊款馬賽地和一輛國產肯巴拉。”
邱敬忠說,他們後來到警局報案,警方也上門拍照,事後母親感覺頭暈目眩,與父親二人被救傷車送入院治療,當天下午即出院回家。
他說,所有車子的維修費用大約花了3萬令吉。
車子沒阻礙進出
邱家有6輛車子,平日3輛停放在屋內,另3輛停放在屋外,事發當天,邱家共停放了8輛車子,其中3輛在屋內,5輛在屋外。
邱敬忠說,他相信該鄰居是不滿他們的車子停在其住家隔壁,才動手砸車打人,無論如何,他強調車子並沒有阻礙對方一家的進出。
邱大川說,盡管他們家車子多,但從來沒有被鄰居投訴過,這是因為家門前大路算寬敞,而他們的車子也停在路肩和自己家門口,沒有阻礙別人的進出。
黃碧花說,他們一家在當地住了16年,該名鄰居比他們遲搬入,平日她有與對方的太太打招呼,但沒有聊天,也不曾發生爭執。
她說,其兒子認識該名侄兒的大哥,但沒有交情也不曾交惡;平日家中的車子有兩輛是停在其他兒子的住家,當天因為需要去買木材,才把載貨的車子開回來停在門口。
找“中間人”協助反被勒索
邱家三子擔心父母和弟弟,找“中間人”向警方求情,事后被“中間人”勒索6000令吉,令事件節外生枝。
邱大川與太太育有4名兒子,事發后,排行第3的兒子擔心老父母和弟弟,試圖以其他管道營救,結果弄巧成拙,鬧出另一場風波。
邱大川說,其太太在事發當天被警方口頭保外后,“中間人”自認有功,要邱家付出6000令吉,之後減價到1500令吉,但邱家人認為對方幫不上忙,只付出500令吉了事。
詎料,“中間人”死纏不休,多次傳送手機短訊來勒索,邱敬忠也針對這件事報案,希望對方罷手。
他說,他們一家不認識該名“中間人”,只是兄長通過友人介紹,希望能讓他和父母早日脫離牢獄之災。
有人拿刀或被控
案發后,邱家三口頭臉部和手臂都被打傷,其中兩父子頭部被毆,父親左眼腫起,嘴角流血,胸部也被木棍打傷;兒子的眼睛被打得瘀青,視線一度模糊,左右手都被打腫,姆指縫針,胸口隱隱作痛,而其母親則頭部、手臂和腰部受傷。
據了解,對方其中一名年輕的男子臉部和頭部受傷,縫了20多針。
新山北警區主任甘沙尼證實,針對這起案件,警方在事發當天捕查了5個人,除了邱家一家三口,還包括涉案的鄰居兩名男子。
他受詢時說,兩名男子是親屬關係。
他引述案情時說,在這起糾紛中,邱家有人拿出刀子,導致上述年輕人受傷,因此警方在完成調查報告後,移交給副檢察司,由他們決定是否提控。
另一方面,華文媒體在星期二上午到柏伶花園探訪該名鄰居,只見大門深鎖,門口停放著兩輛車子,叫門也無人應門,部分鄰居受詢時表示不方便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