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迪:取缔非法牟利商家 贸消部将深入调查
独家报导:丘惠萍、徐健华
(吉隆坡6日讯)国内贸易、合作社及消费部执法官员卡迪说,当局取缔涉嫌非法牟利的商家后,会深入调查有关案件,包括录取口供、查核市场物价、人证或物证等。
他说,调查工作及报告完成后,执法组会提呈贸消部法律局研究报告内容,进而鉴定商家是否涉及牟取暴利成分。
他是针对雪州万宜Jaya Grocer超市业者因将羊角豆价格调涨超过200%,至每公斤暴利6令吉60仙,昨日在2011年价格控制和反暴利法令下被控,成为全马首家在此法令下被控上法庭的超市一事,受询时这么发言。
卡迪向《中国报》指出,至于提不提控商家,交由法律局研究及建议,最后交由总检察署决定的。
在消税费实施后,贸消部援引反暴利法令取缔,并将违规商家提控上法庭,令人质疑当局举措仓促,即便商家因技术错误,即使及时纠正,也照样会被无辜提控呢?
禁超出制定盈利额
所谓“暴利”定义又在哪里呢?贸消部反暴利小组组长古纳瑟朗解释,“反暴利”不等于不能起价,只是不能超出政府制定机制的盈利额。
根据2011年反暴利及价格控制法令第15条文,部长必须制定机制,鉴定不合理的高盈利,可考量因素包括税收、供应费用、供应以及需求量、地理位置或是产品市场等。
他反驳,当局并没有仓促行事,或只为了提控而提控,当局是依据实证展开调查工作,要不要提控是总检察署决定;当然,被控商家若不认罪,可在法庭自辩。
提控违法商家
◆马来西亚中小企业总会长郑己胜
我认同当局采取坚决行动,提控违法商家,以保护费人的权利。
消费税落实前后,当局展开不少宣导及讲解,并且给予足够的宽限期让大家适应,大家不应该滥用有关宽限期,而是尽量适应及掌握消费税的基础常识及本意。
若被控的商家是知法犯法,是绝对不能原谅的。否则,消费者或没有注册消费税的小贩商,就被迫以高价购买物品。
我认为,政府应该果断处置那些违法商家,凡面控罪成的商家,政府应该将他们名字公诸于世。
小贩哪来暴利
◆马来西亚贩商同业总会总会长拿督李中永
我们这些小贩,任我们赚,任我们起价,起得了多少?
比如一碟炒粿条,原本5令吉,现在样样东西都起价,我们将价钱调整至5令吉50仙,区区50仙,算是牟暴利吗?充其量是平衡我们的生意成本。
小贩不可能牟暴利,除非是那些垄断市场的商业单位,将物价暴涨一倍至数倍,以十上百令吉计算的,那就是暴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