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程豪:能减缓长堤塞车 马新捷运应先跑 | 中国报 China Press

巫程豪:能减缓长堤塞车 马新捷运应先跑

(振林山10日讯)士姑来区州议员巫程豪认为,耗资12亿令吉的马新捷运系统(RTS)的建设对减缓柔佛长堤塞车情况更有助益,应该比马新高铁计划(HSR)和新山及金马士双轨铁道计划优先进行!



他说,马新捷运系统在3项计划中更贴近民生,每日大约会有3万人使用该系统往来新山和新加坡兀兰,大大减轻长堤的车流量。

他今午参与辩论苏丹施政御词,建议柔州议会派代表组团前往中国深圳考察,了解深圳如何成为中国发展火车头。

另一方面,伊斯兰党区州议员阿米诺胡达辩论时认为,虽然马新高铁将带给人民便利,但柔州应有完善的公共交通总体计划,让各种交通系统更流畅运作。



他举例州政府设立类似南湖镇巴士总站(TBS)的综合车站,为民众提供综合性公共交通服务。

建议出租政府地免荒废

巫程豪建议地方政府地能够将政府土地改变用途,出租让小贩开设咖啡座等,防止土地荒废以及增加税收。

针对地方政府冻结小贩申请营业执照一事,他说,小贩因牴触条例、滥用土地以及卫生问题而遭对付,他希望地方政府、城乡发展局卫生局能重新检讨和作出修正。

谈到公主花园车站关闭课题,他说,长巴业者不愿将巴士开入大学城,他促请地方政府和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SPAD)加强执法,迫使长巴驶入大学城,利惠居民和学生。

应控制行政开支

他也认为,东盟国家应效仿欧盟国家的自由开放学习多元语文和文化。

谈到柔州政府的财政状况时说,他认为州政府应控制行政开支,将钱用在发展开支包括建设基础设施上,利惠人民。

他建议地方政府和城乡发展局在住宅区保留地段,建设游乐场、幼儿园、老人院和社区中心。

同时,巫程豪也赞同政府将新山区内数个废置广场重新发展的计划,并与中央政府合作推动计划的成功。

潘伟斯:特区外围被忽略
应拟蓝图平均发展

公正党武吉峇都区州议员潘伟斯认为,柔州各地与大马依斯干达特区相比,发展并不平均,因此呼吁州政府为特区以外之地制定发展蓝图,以当地“专长”来规划其发展。

他说,发展并不一定要建工厂、商场或公寓,如柔北可被发展为农业重镇,柔东则是渔业要区,如此年轻人就不需迁移到特区谋生计,各地发展也更为平均。

“以特区来说,发展也一样不平均,如我的选区所在的古来北部,发展明显较古来中心缓慢,以前曾说要发展为清真食物中枢,后来也不了了之。”

他参与苏丹施政御词辩论时,发表上述谈话。

人均收入比全国低

他认为,此情况将导致财富分配不均,如以国库的研究来看,在我国2013年的国内生产总值当中,柔州的贡献排第4,但柔州的人均收入比全国低24%。

“统计局的调查也显示,以一个家庭4.3人来计算,柔州的每月家庭收入仅是9092令吉,在全国排第9,这表示州内的财富分配并不均匀,不是所有州民都从发展中受惠。”

谈及消费税,他对于政府对使用转账卡消费者征收消费税,却豁免使用信用卡者的消费税,感到不公,因这等于是在鼓励人民用未来钱,而非仅使用你户口所拥有的钱。

他也希望在特别难熬的今年,州政府可确保水费近期不会调涨,因柔州自2010年调涨水费后,价格已是全国最高,以3万5000公升家用水计算,柔州每公升1令吉5仙,最低的槟城为每公升32仙。

“若说柔州幅员广所以输水工作更困难,那沙巴与砂拉越的水费还是比我们便宜,各90仙和62仙。”

沙鲁丁:独断独行
“中央视州政府为无物”

巫统柔勒区州议员拿督沙鲁丁炮轰中央政府过去在作出重大决策时,没有与州政府商议,视州政府为无物。

他认同柔苏丹殿下的看法,希望中央能够考量州政府的立场,保持“有商有量”的良好关系。

他以白礁岛主权争议和马新弯桥风波为例,指中央政府向来独断独行,在与州政府有切身利益关系的事件上,没有咨询过州的意见。

他说,当年的弯桥计划宣布后,引起柔州人民议论纷纷,提出不少建设性的看法,但结果中央政府却突在吉隆坡发表文告,在没有提到确切原因的情况下,取消计划。

他也非议中央收取了不少税收,在州政府的税务贡献以外,还有个人和公司所得收税、大道收费的收入,但对柔州的发展却贡献不多。

另外,上一季州议会挑起“不会国语的学生将取消公民权”课题的沙鲁丁,再次于辩论中谈到要胜任人民代议士的工作,必须先掌握国文,讽刺的是,其国语发音却几次被议长纠正,包括提到英文的“服务费”(SERVICE CHARGES),被议长询问其国文字眼时,迟到了几秒,似乎对“服务费”的国语说法反应不过来。

布特拉促通讯委会
“屏蔽”大麻当药卖专页

甘拔士区州议员拿督东姑布特拉促请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MCMC),“屏蔽”(block)在互联网上将大麻当成药品售卖的面子书专页“MalaysianMedicalMarijuana”,避免误导更多青年。

他说, 有关以国语作为媒介语的面子书专页,目前为止累积了至少4600个赞,它们将大麻包装成草药,引用了外国合法化大麻的例子,吁请大马政府取消对大麻的禁令。

他说,专页向年轻网民传递了错误的讯息,即指大麻是一种药品,具有显著的医疗的效果,容易令网民误以为服用大麻是合法的。

他在辩论环节时说,在我国若服用大麻,可被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提控,认为政府应该采取行动,以捍卫我国禁止有关毒品的立场。

他认为有关专页可能会导致国家反毒机构(AADK)的醒觉运动功亏一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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