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程豪:能減緩長堤塞車 馬新捷運應先跑

(振林山10日訊)士姑來區州議員巫程豪認為,耗資12億令吉的馬新捷運系統(RTS)的建設對減緩柔佛長堤塞車情況更有助益,應該比馬新高鐵計劃(HSR)和新山及金馬士雙軌鐵道計劃優先進行!

他說,馬新捷運系統在3項計劃中更貼近民生,每日大約會有3萬人使用該系統往來新山和新加坡兀蘭,大大減輕長堤的車流量。

他今午參與辯論蘇丹施政御詞,建議柔州議會派代表組團前往中國深圳考察,了解深圳如何成為中國發展火車頭。

另一方面,伊斯蘭黨區州議員阿米諾胡達辯論時認為,雖然馬新高鐵將帶給人民便利,但柔州應有完善的公共交通總體計劃,讓各種交通系統更流暢運作。

他舉例州政府設立類似南湖鎮巴士總站(TBS)的綜合車站,為民眾提供綜合性公共交通服務。

建議出租政府地免荒廢

巫程豪建議地方政府地能夠將政府土地改變用途,出租讓小販開設咖啡座等,防止土地荒廢以及增加稅收。

針對地方政府凍結小販申請營業執照一事,他說,小販因牴觸條例、濫用土地以及衛生問題而遭對付,他希望地方政府、城鄉發展局衛生局能重新檢討和作出修正。

談到公主花園車站關閉課題,他說,長巴業者不願將巴士開入大學城,他促請地方政府和陸路公共交通委員會(SPAD)加強執法,迫使長巴駛入大學城,利惠居民和學生。

應控制行政開支

他也認為,東盟國家應效仿歐盟國家的自由開放學習多元語文和文化。

談到柔州政府的財政狀況時說,他認為州政府應控制行政開支,將錢用在發展開支包括建設基礎設施上,利惠人民。

他建議地方政府和城鄉發展局在住宅區保留地段,建設游樂場、幼兒園、老人院和社區中心。

同時,巫程豪也贊同政府將新山區內數個廢置廣場重新發展的計劃,並與中央政府合作推動計劃的成功。

潘偉斯:特區外圍被忽略

應擬藍圖平均發展

公正黨武吉峇都區州議員潘偉斯認為,柔州各地與大馬依斯干達特區相比,發展並不平均,因此呼吁州政府為特區以外之地制定發展藍圖,以當地“專長”來規劃其發展。

他說,發展並不一定要建工廠、商場或公寓,如柔北可被發展為農業重鎮,柔東則是漁業要區,如此年輕人就不需遷移到特區謀生計,各地發展也更為平均。

“以特區來說,發展也一樣不平均,如我的選區所在的古來北部,發展明顯較古來中心緩慢,以前曾說要發展為清真食物中樞,后來也不了了之。”

他參與蘇丹施政御詞辯論時,發表上述談話。

人均收入比全國低

他認為,此情況將導致財富分配不均,如以國庫的研究來看,在我國2013年的國內生產總值當中,柔州的貢獻排第4,但柔州的人均收入比全國低24%。

“統計局的調查也顯示,以一個家庭4.3人來計算,柔州的每月家庭收入僅是9092令吉,在全國排第9,這表示州內的財富分配並不均勻,不是所有州民都從發展中受惠。”

談及消費稅,他對于政府對使用轉賬卡消費者徵收消費稅,卻豁免使用信用卡者的消費稅,感到不公,因這等于是在鼓勵人民用未來錢,而非僅使用你戶口所擁有的錢。

他也希望在特別難熬的今年,州政府可確保水費近期不會調漲,因柔州自2010年調漲水費后,價格已是全國最高,以3萬5000公升家用水計算,柔州每公升1令吉5仙,最低的檳城為每公升32仙。

“若說柔州幅員廣所以輸水工作更困難,那沙巴與砂拉越的水費還是比我們便宜,各90仙和62仙。”

沙魯丁:獨斷獨行

“中央視州政府為無物”

巫統柔勒區州議員拿督沙魯丁炮轟中央政府過去在作出重大決策時,沒有與州政府商議,視州政府為無物。

他認同柔蘇丹殿下的看法,希望中央能夠考量州政府的立場,保持“有商有量”的良好關係。

他以白礁島主權爭議和馬新彎橋風波為例,指中央政府向來獨斷獨行,在與州政府有切身利益關係的事件上,沒有諮詢過州的意見。

他說,當年的彎橋計劃宣佈后,引起柔州人民議論紛紛,提出不少建設性的看法,但結果中央政府卻突在吉隆坡發表文告,在沒有提到確切原因的情況下,取消計劃。

他也非議中央收取了不少稅收,在州政府的稅務貢獻以外,還有個人和公司所得收稅、大道收費的收入,但對柔州的發展卻貢獻不多。

另外,上一季州議會挑起“不會國語的學生將取消公民權”課題的沙魯丁,再次于辯論中談到要勝任人民代議士的工作,必須先掌握國文,諷刺的是,其國語發音卻幾次被議長糾正,包括提到英文的“服務費”(SERVICE CHARGES),被議長詢問其國文字眼時,遲到了幾秒,似乎對“服務費”的國語說法反應不過來。

布特拉促通訊委會

“屏蔽”大麻當藥賣專頁

甘拔士區州議員拿督東姑布特拉促請大馬通訊及多媒體委員會(MCMC),“屏蔽”(block)在互聯網上將大麻當成藥品售賣的面子書專頁“MalaysianMedicalMarijuana”,避免誤導更多青年。

他說, 有關以國語作為媒介語的面子書專頁,目前為止累積了至少4600個讚,它們將大麻包裝成草藥,引用了外國合法化大麻的例子,籲請大馬政府取消對大麻的禁令。

他說,專頁向年輕網民傳遞了錯誤的訊息,即指大麻是一種藥品,具有顯著的醫療的效果,容易令網民誤以為服用大麻是合法的。

他在辯論環節時說,在我國若服用大麻,可被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提控,認為政府應該採取行動,以捍衛我國禁止有關毒品的立場。

他認為有關專頁可能會導致國家反毒機構(AADK)的醒覺運動功虧一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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