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江菁:鬧劇不要重演

──甲州採訪部副主任

一道“禁酒令”,驚動全州雜貨零售商及市民,事件卻在數天后戲劇性以“誤會一場”結束。

禁酒令風波並非首次發生,在今年初,甲州行政議會就曾通過禁止7-11便利店在穆斯林居民佔90%或以上地區賣酒,隨后甲國陣后座議員俱樂部表明全力支持甲首長的宣佈,並建議州政府禁止州內所有7-11便利店及其他商店出售酒精飲料,引起反對浪潮。

隨著甲首長表明,不會在全州實行相關措施后,風波告一段落。

不料,3個月后風波再起,這次漢都亞再也市議會轄區一間迷你市場,接獲市會發出禁止售酒的通知,再引起各界擔心。

甲州行政議員拿督依斯邁隨后向某報指已指示州內4個地方政府,向穆斯林居多的地區發出禁售酒的通知;另一邊廂,馬華甲州行政議員拿督林萬鋒卻向媒體證實,州行政議會沒通過穆斯林集中區禁酒令。到底誰是誰非,市民完全摸不著頭腦。

這場“鬧劇”在首長出面交代下,終算“水落石出”,原來州政府並沒有發出指示,有關“禁酒令”並不存在。

一個念頭不禁閃入腦海中:州政府沒發指示,商家接獲的“禁酒令”由誰指示發出?

首長指大家只關注“標題”而造成錯誤詮釋。換另一角度想,既然是“標題”的錯,為何依斯邁及送通知信的官員又有“禁酒令”說法?是上情沒有下達,還是下面官僚作風、官員疏忽?

州政府作為全州最高的政府行政機構,必須非常清楚的執行每項決策,下面喊“禁”上面喊“不禁”的局面出現,讓人看到州政府管理出問題,又或另有內情。

州行政議會未討論過的事項,卻由地方政府去“執行”,也讓市民擔心,若任何不利人民的措施在類似情況下落實,人民豈非“欲哭無淚”。

“禁酒令”風波是一個警鐘,朝野政黨代議士有必要打起十二分精神;甲首長更需引為鑑,確保類似“誤會”不會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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