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森美蘭頭條】 週日董聯會理事會議 料不履行臨時動議
獨家報導:戴美清
(芙蓉11日訊)《中國報》探悉:基于早前會員大會通過的臨時動議,存有合法性及華團程序的爭議,影響深遠,森州華校董事聯合會將于週日(17日)召開的理事會議,預料很大成數不會履行臨時動議。
最近森州多個華團紛紛針對臨時動議發聲,其中森美蘭華校校友會聯合會昨日更指出,該臨時動議含灰色地帶引起爭論不休,公開促請森董聯會暫緩召開特大,直至釐清臨時動議的合法性。
以主席蘇祖池為首的森州董聯會理事會,共有25名理事,將在本週日針對426會員大會通過的兩項臨時動議,進行討論及作出關鍵性決定。
臨時動議含灰色地帶
該兩項臨時動議掀起的爭議,包括臨時動議影響重大,應事先以會議通知書告知會員,但當天卻即席提出臨時動議,這對沒有出席會員大會的會員有欠公平,也視為不符合程序。
不過,由于董聯會章程沒有針對提出臨時動議列明詳盡的細則,提出臨時動議的一方基于章程沒有闡明,以沒有違反章程為由,堅持臨時動議屬于合法。
備受注目的是,週日的董聯會理事會,將會決定履行或不履行該臨時動議,當中也有華團人士反映,理事會應探討折衷方案,即通過召開特別會員大會,回歸讓會員重新表決是否執行臨時動議。
來自法律界的觀點認為,會員大會是最高權力機構,若要推翻會員大會通過的臨時通議,就應再通過同等的權利機構,去否決臨時動議。
張賢炳:會員有權援引章程
要求執行臨時動議
森州董聯會426會員大會臨時動議提議人拿督張賢炳披露,依情勢看來,董聯會理事會沒有意願要執行會員大會通過的臨時動議,但會員有權援引章程發動特大,要求執行臨時動議事項。
他說,426會員大會已通過了臨時動議,如果又再召開特大重新表決,固然要多做一層工作,但如果董聯會願意交由特大表決是否執行臨時動議,以會員大會作為最高權力機構,將可一勞永逸解決問題。
“董聯會章程沒有說明會員大會不能提出臨時動議,而且當天還有修改章程的議案需表決,事關重大,要來關心的會員都會出席,臨時動議沒有違反章程,也符合當天出席者的意願。”
張賢炳也是芙蓉中華中學董事長,他指出,有些社團章程的確明文規定,在會員大會不能提呈臨時動議,而董聯會的章程沒有特別說明不能,當天有修章的大事件,大部分的會員已來關心,在當時提出臨時動議是可行的。
他重申,因為森州董聯會兩名代表已涉入董總行政處的風波,森州的學校董事部單位基于事件逼切,希望以民主方式重選董聯會理事會。
章程第31.2條闡明
可聯名請求開特大
森州董聯會會員單位涵蓋森州82所華小,3所獨中及3所國民型中學,總共87所,會員人數100多人;在426會員大會召開當天,共有45所會員學校、104名代表出席。
據瞭解,如果董聯會理事會決定不執行臨時動議,會員也可援引章程第31.2條:“如有緊急事項得由十個單位以上會員學校董事部代表,聯名請求理事會召開特別大會”,再發動特大要求會員表決臨時動議的事項。
426會員大會通過兩項臨時動議:
(一)撤銷蘇祖池及張志開代表森州董聯會,擔任董總中央代表的資格,森董聯會必須在24小時內依照董總章程去函董總,通知董總主席及秘書長有關決定;
(二)要求森董聯會在30天內召開特大,解散理事會並重選;與此同時,出席大會的代表也議決選出選委會主席及小組組員5位,以便特大準備工作可以順利開展。
否決會員大會決定
理事會“以下犯上”
法律界人士提醒,如果理事會否決會員大會的決定,是“以下犯上”,形成了理事會超越會員大會的局面。
不願名具名的律師向《中國報》披露,從董總事件去看,很多事已不照章行事,小部分理事任意踐踏章程,根本不談法律。
“國家有憲法,社團有章程,如果國家不看憲法,天下大亂;社團不看章程,也一樣大亂,如今大家都在依據自己的意願做事。”
他說,章程沒有注明的事項,就回到會員大會,一旦質疑某個議決案,就回到會員大會表決,理事會不應超越會員大會,或“騎劫”會員大會的決定。
他披露,章程內沒有闡明臨時動議,因此426會員大會沒有違反章程,如有質疑就應回到會員大會表決。
蘇祖池:沒理由自行開特大
自我推翻重選理事
理事會不可能自我推翻,要自行解散重選。
森州董聯會主席蘇祖池受詢及董聯會理事會有沒有意願,交由特大定奪是否執行臨時動議時指出,他相信現有理事會沒理由自行召開特大,要求解散自己的職位及重選。
他說,會員大會的臨時動議,要求解散及重選理事會,是對現有理事會投不信任票,理事會將在週日的會議,對臨時動議“可行”或“不可行”作出決定。
依個人見解,蘇祖池認為,理事會由會員所選,有2年任期,直至明年才期滿,若要解散理事會,除非有足夠的理由,指出理事會犯錯、賬目不清或觸犯嚴重事件,才可通過特大解散重選。
“如果理事會沒有犯錯,對理事會投不信任票,形同在污辱理事會的智慧,所以臨時動議要求理事會解散的方式,並不恰當。”
存有疑點
蘇祖池說,理事會並非不願執行會員大會的議決,如果會員大會通過的事項是“合情、合理、合法”,理事會就會執行。
“臨時動議存有不公平、不合理,也有許多疑點,缺乏公正、合理的基礎,理事會不能盲從執行,后果影響重大,必須慎重考量。”
他坦言已有心理準備面對,一旦理事會決定不履行臨時動議,在會員大會提出臨時動議的一方將援引章程召開特大,但現階段,理事會對于不合理的事項,必須堅持把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