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錢買地獲租金.兄長侄兒已去世 缺證明 難向繼承人追討

事主借錢給兄長買地,兄長也把土地部分租金收入給弟弟作為補償,但兄長與侄兒相繼去世,繼承人卻停止把土地租金交給事主,令事主晚年失去收入。

⊙李先生說,在多年以前,他與哥哥合資,在家鄉購買一片土地,並出租給他人。

“土地地契是寫我哥哥以及他兒子的名字,我的名字不在其中,不過哥哥還是有把部分租金收入給我,把我當作土地地主之一。”

他指出,后來哥哥去世,由侄兒繼承,侄兒也依照慣例,把租金分給他。

“但是侄兒在去年病逝,他的妻子與孩子繼承了土地后,卻沒把租金給我,讓我的生活頓時陷入困難。”

他指出,侄兒在離世前,曾經交代家人要照顧他,但是侄兒離世后,對方就沒理會他。

他說,他已近80歲,沒有謀生的能力,只靠微薄的租金及福利金收入生活,現在頓失租金收入,生活非常困難。

他想知道,他有什么辦法可以取回他應得的租金。

★林若輝律師

雖然事主遭遇堪憐,然而在法律上,他並非地主,也無法獲得相關土地的租金收入。

他也沒有文件可以證明他是地主,其哥哥又去世,土地目前的地主是他哥哥的媳婦與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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