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佩明:擴大禁煙區,好!

筆者並非煙民,故一直以來都對二手煙非常抗拒,當得悉衛生部有意將禁煙區擴大至餐館露天地方或沒有設置冷氣的地方,不禁為這個建議歡呼。

抽煙是不健康的習慣,雖然政府將有冷氣設備的餐館、百貨商場、遮蔽人行道及大道休息站周圍列為禁煙區,但不時仍可看到有煙民在上述地點吞雲吐霧。

據悉,衛生局有權力援引2004年煙草法令,向在禁煙區抽煙的煙民開出罰單,每張罰單的罰款是250令吉。

有時候筆者會猜想,煙民在禁煙區抽煙的心態到底是什么,是煙癮難忍,還是無視2004年煙草管制法令的約束?

筆者對在公眾場所抽煙的煙民心存反感,因公眾場所人流量甚高,當中包括老人家、孕婦和孩童等,二手煙對他們的健康絕對是一種無形的威脅。

煙民周圍的公眾除了面對二手煙的迫害,煙民身上殘留的三手煙也會被帶回家,對身邊的親人帶來威脅。

根據香港吸煙與健康委員會的官方網站解釋,煙民抽煙后,尼古丁依附著在煙民身上,當他們回到室內,身上的尼古丁物質便會四處傳播,對孩童健康的傷害甚為嚴重。

禁煙政策或許會讓煙民感到待遇不公,但是抽煙危害的不僅是煙民個人的健康,也包括身邊其他人。

希望衛生部能在落實嚴格的禁煙政策后,執法單位亦給予高度的配合,在各種公眾場所突擊取締違法煙民,莫讓禁煙政策虛有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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