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令龙:州政府所提供服务 属应纳税供应范围 | 中国报 China Press

孔令龙:州政府所提供服务 属应纳税供应范围

报导:徐健华
(吉隆坡11日讯)理财专家兼特许会计师孔令龙说,在2014年消费税法令下,已阐明各州政府所提供的服务项目,都得征收消费税,因这些服务都在应纳税供应(Taxable supplies)的范围内。



他告诉《中国报》,所谓的州政府服务项目,包括租借礼堂、摊位、申请执照、泊车费、一站式收费、斋戒月市集申请费用等,都因为有“盈利”成分,因此民众在使用这些服务时,都得缴付6%消费税。

“应纳税供应并没有具体的定义,含蓄而言,就是所有供应、买卖的物品,都需要纳税,或者属于业务性质,都需要征收消费税,而在消费税法令下,所谓‘零税率’与‘标准税率’是涵盖在应纳税供应范围内。”

国内贸易、合作社及消费部秘书长拿督斯里阿利亚斯受询时说,尽管柔州政府已决定吸纳各服务项目的消费税,但若要检讨,甚至宣布这些项目归为零税率,都是财政部的权限范围。



他说,该部只是配合政府,在落实消费税后,对那些趁机牟取暴利的商家采取对付行动,至于其他政策性的课题,都应该由财政部回答比较正确。

“是否要修改消费税法令,我觉得你(记者)去问财政部比较好。”

不过,财政部副部长拿督阿末马斯兰对于此事,则不愿置评。

柔州政府已指示16个地方政府吸纳各服务项目的消费税,预计一年将高达300万令吉,而州政府也将寻求关税局豁免有关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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