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辱罵李光耀遭掌摑案 公司老板判坐牢3週

(新加坡11日訊)涉嫌在國家法院外掌摑少年余澎杉的男子,今天承認一項蓄意傷人罪名,法官判他罪名成立,坐牢3周。

49歲被告梁錦華,是一家冷氣電器公司的老闆,他今早承認蓄意傷人罪,同時揭露他特地選在法院外犯案,就是因為現場有媒體,可拍下並公開他教訓少年的畫面。

《聯合晚報》報導,這起掌摑事件發生于上個月30日下午2時40分左右,在國家法院與家事司法法院之間的走道。

被告梁錦華被指用右手,大力掌摑16歲少年余澎杉(洋名Amos Yee)的左臉頰,然後以英語大聲嚷嚷:“告我!來告我啊!(Sue me,come and sue me!)”

詆毀基督教信仰

案發時,余澎杉正走向國家法院,準備出席審前會議。

余澎杉涉嫌上傳視頻辱罵建國總理李光耀,並詆毀基督教信仰,于3月31日被控上國家法院的他不認罪,案件明午做出裁決。

梁錦華今早被控一項蓄意傷人罪,通譯員向他讀出控狀和案情后,他表示認罪。

案情顯示,梁錦華看了余澎杉所製作的視頻后,覺得后者對李光耀非常不敬,並決定教訓余澎杉。

梁錦華原本想在勿洛警署外質問和掌摑余澎杉;當時獲得保釋的余澎杉,每天得到警署報到。

梁錦華坦言,他最后決定改到法院外守候和“下手”,是因為法院外會有媒體,能夠公開余澎杉被掌摑的畫面,讓公眾得知他教訓了余澎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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