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素芳:河流污染導致斷水 執法不嚴是主因
獨家報導:歐玉萍
(吉隆坡11日訊)大馬水務與能源研究協會(AWER)高級經理林素芳指出,河流污染問題導致水供中斷情況頻頻發生,主要根源是執法不嚴。
她說,如果執法當局嚴厲把關,就不會發生不負責任人士或公司,把污水倒入河流,導致河水因為污染而迫使水務當局中斷水供展開搶救工作。
她指出,我國擁有2項法令保護河流和濾水站,即1974年環境素質法令和2006年水供服務工業法令,后者最嚴重的刑罰是若污染導致死亡個案,涉及者可被判死刑。
她說,儘管頻頻傳出河水受污染問題,但至今鮮見到涉案者被控上法庭或受到法律制裁。
提升濾水站成本增
她是就河流污染影響國內水供問題,接受《中國報》訪問時,如此指出。
林素芳說,如果有關當局有能力執法,就無須為了解決日漸嚴重的污染問題,而提升濾水站系統而增加成本。
她說,提升濾水站設施解決高度污染問題只會增加運作成本,這是治標不治本的做法,而且各種化學物污染問題需要不同的解決方案,屆時有關成本就會轉嫁到消費者身上,需要給更高的水費。
“用的科技越高,水費成本就會越高,而且科技的使用不能治本。”
她說,一些鄉區沒有連接排污系統,僅有個別化糞池,但這些化糞池有些經過數十年都不曾抽糞水,以致一些溢滿流到水溝,再流入河。
她指出,這些沒有連接排污系統的地方,不管餐館或是家庭廚餘都是直接倒到水溝,在積少成多下,也會造成污染問題。
因此,她認為,要解決以上問題,政府應該在水務重組計劃下,重組英達麗水,從經濟層面和服務管制英達麗水。
7年1005天出現斷水
國家水務服務委員會(SPAN)指出,2008年至2014年全國共有1005.75天或2萬4138小時出現水供中斷問題。
該委員會總執行長莫哈末立端向《星報》指出,當中有三分之一的天數是發生在雪蘭莪州,即至少8000小時或333天,而且在這7年裡,濾水站被迫關閉主要原因是河水污染問題。
他說,這些河流污染問題是因為排污、清潔劑、污油、森林砍伐造成洪災或採礦。
他指出,濾水站能夠處理的水是有限制,而且可能無法過濾高度污染的水源。
他說,至于柔佛在2012年至2015年間,有90%的濾水站關閉事件是因為士姑來濾水站氨氣(Ammonia)含量過高;而馬六甲的問題則在于上遊活動造成渾濁問題。
立端也說,霹靂州的濾水站經過提升后,水供中斷問題顯著地減少。
中等污染河流個案增
環境局數據顯示,雖然高度污染河流個案減少,但中等污染個案則增加。
根據2月的河水素質報告,全國共有49條河流被標上“受污染”標籤,而“中等污染”則有131條;去年同時,“受污染”河流有59條,而“中等污染”則有106條。
“受污染”河流的水源素質指數為59或以下,“中等污染”指數則是60至80之間。
根據《星報》報導,國內最多污染河流州屬是柔佛,其中以甘拔士河情況最為嚴重,是國內唯一處在第5級的河流,根據國家水供標準,處在第4級的河水仍可使用供灌溉用途,但第5級的河水是完全不能使用。
至于最清潔的河流則是位于檳城的新港河。報告也顯示,去年2月記錄的河流有382條,而今年同期則有544條。
雪州水供公司也指出,去年雪州因為河流污染問題而被迫關閉42次,為時2838小時,單是今年,士毛月河和武吉淡培濾水站就已關閉6次。
林素芳指出,雪州問題嚴重主要人口多和經濟活動,因此用水量也相應比其他州屬來得高,污水問題也隨著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