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判《星报》黄振威文章没诽谤 土权主席起诉案被撤销 | 中国报 China Press

高庭判《星报》黄振威文章没诽谤 土权主席起诉案被撤销

(莎阿南11日讯)高庭今日基于《星报》董事经理兼总执行长拿督斯里黄振威撰写的文章不含诽谤及用词没有“宗教极端主义”成分为由,撤销土著权威组织主席拿督依布拉欣阿里起诉前者和《星报》集团的诽谤诉讼。



司法专员古纳兰说,他阅读了答辩人整篇文章,身为一名理性的读者都知道,其文章内容根本不含任何诽谤成分。

“我相信理性的读者会了解其文章是针对总检察署的决定(不会对发表“烧圣经论”的依布拉欣阿里作出提控),而非直接针对依布拉欣本人;答辩人用词也没有“宗教极端主义”成分,且也是阐述读者的看法。

带出宗教自由信息



“在此事件上,黄振威履行了一名新闻从业员的职责,民众和读者也有知情权,其文章主要是带出宗教信仰自由的信息。”

古纳兰说,由于依布拉欣阿里起诉两造诽谤理由不成立,法庭谕令撤销其诉讼。

古纳兰今日在内庭会见黄振威的代表律师余美健和依布拉欣代表律师依燕阿妮丝后,作出上述裁决。

余美健较后在庭外告诉记者,司法专员认为,即使答辩人的文章被假定为诽谤,但黄振威和《星报》出版(马)有限公司却作出公正评论,具属实(Jusification)及受约制特权(Qualified Privilege)的抗辩理由。

“我受到当事人(黄振威)指示,即使案件已撤销,但我们不会要求依布拉欣阿里承担堂费。我已就此告诉司法专员,他没有谕令付堂费。”

黄振威冀案件到此为止

黄振威表明无需起诉人依布拉欣阿里承担堂费,他希望此事到此为止。

他强调,他只是发表一个诚实的评论。

“我很高兴此案已经被撤销,我不会再进行诉讼。这对各方都是好事,我们可以往前做更重要的事。”

“我原谅了他(依布拉欣阿里)。身为基督徒,原谅他是非常重要的。我希望他到此为止,不上诉,让我们继续前进。

“这是一宗不幸的官司,但对我更重要的是我的信仰,这项裁决提醒大家,视这个土地为我们的家,我们需要谅解和尊重彼此的信仰。

“我们不能做或说此事会扰乱他人,毕竟我们都感恩生活在这个以‘信奉上苍’为第一国家原则的国家。”

新闻背景
《星报》专栏引诽谤诉讼

依布拉欣于去年12月26日入禀莎阿南高庭起诉黄振威诽谤,并索取普通赔偿、加重和惩戒性损害赔偿,及各项赔偿,

诉状把黄振威及《星报》集团列为答辩人,同时要求高庭发出禁制令,禁止答辩人继续刊登任何诋毁起诉人的消息。

依布拉欣阿里在诉状中说,答辩人在去年11月2日《星报》及《星报在线》上的一篇专栏“一个令人难以置信的炒作”(A mind-boggling spin),指有关文章对他作出毫无根据的诽谤指责。

“答辩人的文章标榜他是1名种族极端者,并企图挑起宗族矛盾的言论;《星报》刊登此消息后,不但让《星报》当日的读阅率飙升,《星报在线》的浏览率达至107万人,使其形象严重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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