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12日訊)發林天德園路進行修復電纜,承包商在挖掘5尺半坑洞后,相信設置的警示燈不夠明亮,以致路過的兩輛轎車摸黑撞入坑洞,所幸電纜沒起火,否則后果不堪設想。
據查,由華裔女司機(40余歲)駕駛的本田城市,今日清晨6時許經過時先撞入坑洞。5分鐘后,另一輛由印裔女司機駕駛的國產英雄轎車,不偏不倚也撞向坑洞。
事發時下雨,據當地居民投訴,承包商在挖掘修復電纜的坑洞範圍,所設警示燈不夠明亮,威脅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修復路面電纜工程的承包商員工瑟文(43歲)今早受到記者詢問時說,其上司兩週前派員到該處更換電纜,這期間他們也輪班駐守工地,預防電纜被偷竊。
車主從車內爬出
他說,事發前,他負責駐守工地,并坐在羅厘內休息,未料突然聽到巨響,當趨前發現一輛本田城市撞入坑洞。
“當時,我擔憂轎車會因撞及電纜,引發電線短路,因此不敢貿然上前施救。5分鐘后,再有一輛英雄轎車撞入坑洞。”
“兩名車主事后從車內爬出,隨后突然有一批人士抵達現場,砸破警示燈及障礙物,由于對方人數眾多,我不敢阻止對方破壞公司的物件。”
瑟文說,承包商在處理挖掘修復電纜的路面后,有設警示燈及障礙物,豈料車禍事件仍發生。
另外,事發后早上,兩輛轎車已被移出坑洞。今早,檳島市政廳派員前往現場了解情況,而工程也暫停,讓警方介入調查。
國能指示停工填坑洞
檳州工程及基本設施委員會主席林峰成說,兩名司機撞入接駁中地下電纜坑洞事故發生后,國能已指示承包商即刻停工,並馬上填好肇事坑洞。
他說,有關承包商須呈交符合安全準則的工程建議書給國能,國能研究后再決定復工期。
他今日在州議會召開記者會,并安排國能檳州首席工程師依斯邁向媒體解說事故詳情。
依斯邁說,有關地下電纜是從峇六拜銜接至發林,電荷達13萬2000伏特,工程是發林集團配合發展計划進行,取得公共工程局的施工准證,由國能監督工程安全。
警查肇禍原因
他說,事故發生前,根據國能監督,有關電纜符合安全準則。事發時,可能天色昏暗且又下雨,國能在事發后採取緊急措施,指示承包商停工,直至呈交新的工程建議書給國能。
詢及既然工程符合安全,何以發停工令,依斯邁說,由于意外發生了,國能要求承包商進行額外安全措施。
“有關地下電纜工程于去年11月開始,預計今年6月完成。有關坑洞從去年11月就存在至今,一直來沒有問題。根據官員目測,坑洞深2公尺、長8公尺、寬5公尺。”
另一方面,林峰成說,在此事件中,承包商和傷者可分別報警,由警方來調查肇禍原因,再尋求索償或追求法律責任。
警援引2條文調查
檳島東北縣警區主任米奧法力說,警方援引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43(1)條文(疏忽駕駛)罪名,及第77(3)條文(進行工程沒設置完整的交通警示工具),調查轎車撞入坑洞案。
他說,事發時,該路交通繁忙,涉案的本田城市轎車與另一輛轎車,從亞依淡朝往天德園路時,相信因行駛左方路段超車,失控撞入坑洞。
米奧法力指出,事發清晨下起大雨,負責該工程的公司未設置工程告示牌給道路使用者,因此當局將調查。
據他所見,喬治市進行的多項挖路工程並未關注道路使用者安全,檳島市政廳、檳州公共工程局及國能等,應把關注挖路道路安全的事項列入承包商的合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