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2日訊)內政部今日在聯邦法院取得上訴准令,以就上訴庭撤銷內政部將政治漫畫家祖納2本漫畫集列禁書裁決,提出上訴。
《1 Funny Malaysia》(一個滑稽的馬來西亞) 和《Perak Darul Kartun》(霹靂卡通州)在2010年7月在高庭被裁決為禁書,因此駁回起訴人祖納提出的司法檢討。
但上訴庭卻在去年10月9日撤銷有關禁令,並諭令內政部把所有在2010年充公的刊物歸還給作者。
以上訴庭主席丹斯里莫哈末勞勿斯為首的聯邦法院五司,批准內政部的准令,以挑戰上訴庭的裁決。
內政部是由高級聯邦律師蘇珊娜代表,祖納的代表律師是法里阿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