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宣判中委會議不合法 14日高庭開審

(加影12日訊)高庭將于本週四(14日)處理改革派申請宣判3月20日諭令召開的中委會,必須按原班中委召開,不然屬不合法會議一申請;秘書長傅振荃指出,改革派目前把焦點集中在602特大。

傅振荃指出,入稟法庭旨在推翻葉新田在會議后的所有動作,包括撤除和委任常委或中委,以及召開的4次非法會議。

“根據律師說法,我們可以選擇不去法庭聽審,我不是很想去。”

他今日受媒體詢及該案件詳情時,這么指出。

傅振荃在上月23日入稟高庭,提出6項申請,包括中委會議必須有原班人馬召開、任何撤換和革職32名中委決定必須取消、所有由主席葉新田在3月20日後,召開的會議不合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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