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2日訊)“逮捕令行動”(OP Warta)下週正式展開后,還未償還交通罰單罰款的公眾,一旦被警方發現,將面臨被帶上法庭提控的窘境。
警察總長丹斯里卡立披露,針對還未償還交通罰單罰款的公眾,警方將給予兩個選擇,其一是在本週內儘快償還罰款;另一個選擇則是待“逮捕令行動”展開后,面臨被警方逮捕的可能。
他指出,行動展開后,全國交警將值勤時設置路障,逮捕還未償還交通罰單罰款的公眾。
不會上門逮捕
卡立昨早在第3電視今日大馬節目(MHI)受訪時說,目前我國的公路並不安全,皆因部分不負責的道路使用者視法律如無物。
“過去數週內,已發生兩宗令人震驚的死亡車禍。”
他透露,這兩宗死亡車禍包括淡江─大使大道(DUKE)發生的“飆車黨害死一家三口”案,以及上週日在吉蘭丹發生並涉及1名懷有7個月身孕婦女的車禍。
他說,鑒于擔心會影響鄰居或孩童,警方將不會上門逮捕還未償還交通罰單罰款的公眾。
武吉阿曼交警主任拿督莫哈末弗安今日發文告說,“逮捕令行動”原訂本月1日展開,但警方體恤公眾,決定給予兩週時間償還交通罰單罰款。
他說,目前公眾償還罰款的日子僅剩3天,若不好好珍惜,休怪“逮捕令行動”展開后,受到警方的逮捕,並將面臨被帶上法庭提控的窘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