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面出售贗品聖水 衛生部將對付出售者
(吉隆坡13日訊)衛生總監拿督諾希山說,最近本地市面出售的“聖水(air zam zam)”是贗品,衛生部將援引1983年食品法令採取行動對付出售者。
“沙地阿拉伯政府一向只允許朝聖者免費拿取和個人使用,因此在大馬也是不允售賣。”
諾希山今日發文告說,“聖水”屬地下水,因此在1985年食品條例第360A條文下管轄,入口天然水需獲得水源出口國的地質和水文當局批准和認可。
他指出,大馬伊斯蘭發展局(JAKIM)和貿消部已針對此事同意由衛生部向出售“聖水”的業者採取行動。
“衛生部自2012年至今的執法行動中,共起獲總值約3萬令吉的“聖水”,涉及者一旦罪成,最高可被罰款5000令吉或入獄兩年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