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以勒 : “马来区”是伪概念 | 中国报 China Press

张以勒 : “马来区”是伪概念

早前,雪州八打灵再也美丹花园约50穆斯林居民在该区一座基督教会前集会,抗议教会建筑物上安置十字架标志。示威的穆斯林说,那所教会设在“马来区”,因此必须将十字架拆下来。



而几乎同时,马六甲负责地方政府事务的行政议员依斯迈奥斯曼宣布,他已指示州内4个地方政府,向管辖区内“马来区”的所有商家,发出禁止售酒的通知书。不过,甲州马华行政议员已宣布有关指示并没有被带上行政议会讨论。

何谓“马来区”?一个最直觉的诠释就是:一个以马来裔占据多数特定地区。

公民行为带来压力



但这种诠释会引发更多具体而细致的疑问:一、占据多数的性质如何?是以居住点还是以工作点为准?也就是说,是某个以马来人居住者占多数的地区,还是某个以马来人工作者占多数地区,才被视为“马来区”?抑或两者皆是?二、何谓“占据多数”?是51%,还是99%,还是70%?并且,无论具体比例为何,制定某比例原理又是什么?

在美丹花园抗议教会十字架的穆斯林,将他们本身居住地区视为马来区,这当然是出于主观的直觉判断,并无法律条文的基础。而他们所发动的示威,也是一种公民自发行为,教会最终妥协同意拆下十字架,也是这种公民行为带来的压力所达致的结果,示威的穆斯林事实上没有任何法律权力要求教会拆下十字架。

但甲州政府乃是掌握若干行政和执法权力的执政当局,当它发出那么一道指示,即马来区的商家禁止售酒,这乃是一道当局有权力去执行,即强制所有当事人必须遵守,否则将受到对付的官方指令。因此,甲州政府就有必要把“马来区”的定义和范围说清楚。

行政议员依斯迈奥斯曼倒也给了一番说法。他说,只要某个地区居住的马来人比例达到70%或以上,就是所谓的“马来区”,而被划入“马来区”地方包括甲历史城市政厅、汉都亚再也市议会、野新市议会和亚罗牙也市议会4个地方政府。

定义很清楚,范围也很明确,唯一的问题是,我国法律并没有禁止人民自由流动和迁徙,这就使这条售酒禁令遇到了障碍:一、想偷买酒喝酒的马来人,可以随时到“非马来区”买酒喝酒;二、由于人人都有流动和迁徙的自由,今天这个地区由马来人居民占70%,但在部分马来人搬走,又有非马来人迁入后,同样地区在下个星期可能变成马来人居民占69%,可以卖酒了,然后在人口再次变动后,可能又恢复马来人占70%的状态。

简言之,这类指令根本不可能长期、有效、连贯的执行下去,因为越执行就会越荒谬。而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州政府的唯一方案就是再制定一条法律,规定全部马来人只能集中定居在某地区,非马来人则定居在其它地区,人民不可自由流动和迁徙。这等于是执行一种种族隔离政策。

在人们拥有流动和迁徙自由的条件下,所谓“马来区”其实是一个伪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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