謀殺案被告寇天福判死刑 徐曉芳父:終討回公道
(吉隆坡13日訊)11年前在雪州萬津謀殺18歲少女徐曉芳的被告寇天福,昨日被判死刑後,徐曉芳父親首次回應媒體時說,女兒終於沉冤得雪,了卻了他與家人們的心願。
死者父親徐順添(50餘歲)透露,他聽新聞時獲悉寇天福被判死刑,覺得總算為女兒討回公道。
“雖然兇手在案發11年後才被判刑,讓我們等了許多年,但他終於罪有應得被判死刑,令我及家人趕到安慰。”
徐順添指出,他及家人尤其是曉芳的婆婆(約70歲)偶爾想念曉芳,還是會痛哭流涕,但現在真兇被判死刑,總算是為他們做了了斷。
18歲少女徐曉芳於2004年2月26日晚上9時,乘坐寇天福的銀色華嘉轎車出去喝茶後失蹤,其家人較後接獲勒索電話及支付4萬令吉贖金,但綁匪卻食言沒有釋放人質。
2004年3月8日,徐曉芳被發現埋屍在萬津8英哩昔江港英雄花園一排屋的院子,警動用神手挖掘了6呎深,挖出她的屍體,並於3月12日扣留嫌犯寇天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