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5货品食品理应降价 供应价没降零售价难降
独家报导 : 陈思远
(吉隆坡13日讯)消费税实施后,理应降价5%至10%的295种货品和食品却没有降价,《中国报》今日询问商家与业者代表的公会,了解到厂家或供应商仍未调低供应价格,因此他们无法降低零售价。
必须降价的食品包括咸鱼、鱼乾和进口水果;货品包括家具、卫生巾、文具、汽车电池和轮胎等。
尽管政府昨日宣布,有295种物品和食物,必须在消费税实施后降低价格,但消费税实施至今一个多月后,仍未见这类物品与食物降价。
贩商赚幅固定
这些物品与食物在消费税实施之前,原本被征收5%至10%销售与服务税,然而,在消费税取代销售与服务税后,有关物品与食物不必再征收销售与服务税,而这些物品与食物在消费税下属于零税率或豁免征税项目。
大马贩商同业总会会长拿督李中永指出,如果供应商或厂商调低价格,贩商肯定会降价。
他说,贩商很难知道有关货品是否应该降价,他们是根据供应商的价格来制定零售价。
他认为,货品或食品的零售价,取决于供应商的价格,而贩商的赚幅是固定的。
大马汽车修理厂商总会会长邝伟光受询时说,目前仍不了解哪一种汽车零件会降价。而汽车电池和轮胎是理应降价的295种物品之一。